罚款不成,还想“抄家”!大爷卖菜赚 21 元,却要面临110000元的罚款,可是大爷微薄的收入根本无法缴纳这高额的罚款,但执法人员却直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却亮了。 信息来源:2023-06-30 环球网 —— 卖菜大爷挣21元,被罚款11万?法院判了!(人物均为化名) 想象一下,你辛辛苦苦卖了一天菜,口袋里多了21块钱,心里正美滋滋的,突然有人告诉你:嘿,伙计,你得交11万块罚款。这听起来像是个荒诞的笑话,但在河南洛阳,这样的事情真实地发生了。 主角是一位名叫姜某的三轮车卖菜大爷,那天,他像往常一样,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了一批姜、菠菜和青椒,摆在街头叫卖,殊不知,这看似普通的一天,却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 当天,姜大爷的生意还算不错,总共卖出了198.4元的蔬菜,扣除成本后,他美滋滋地数着赚到的21.05元,准备打道回府,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执法人员突然出现,对他的蔬菜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这批蔬菜的农药残留超标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姜大爷如坠冰窟,行政机关对他开出了两张罚单,每张55000元,加起来是惊人的11万元,这个数字对于一个靠卖菜为生的老人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一天的收入21元,罚款11万元,这样的反差不禁让人感叹命运无常。 姜大爷自然是无力支付这笔罚款的,于是,行政机关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事情在这里出现了转机,法院审查后,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法官的理由很有意思,他们认为,姜大爷是从正规批发市场进的货,没理由怀疑这些蔬菜有问题,再说了,老人家是初犯,也没有主观恶意,还积极配合调查,最重要的是,这事儿也没造成什么实际危害,所以,11万的罚款?过了吧! 这个案子引发的讨论,简直就像是一锅煮沸的水,有人说执法部门太严厉了,有人说法律就是法律,不能讲人情,双方你来我往,吵得不可开交。 有意思的是,类似的“小题大做”案例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陕西有家超市因为卖了4个过期4天的酸奶,被罚了2万元,黑龙江一家蔬菜店把土豆价格从1.2元涨到2元,结果吃了张30万元的罚单,这些案例无一不引发了公众的热议。 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声,洛阳市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坐不住了,他们表示,已经向上级部门汇报了这事,市政府和市场监管局都在关注,很快会有正式说明,这个回应,多少让人感觉到官方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 法律专家们对这个案子也颇有看法,有律师指出,虽然处罚有法可依,但合理性和合法性还是存在问题,他们认为,执法不能只看条文,还得考虑实际情况,既要严格,又要有人情味。 学者们则提到,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其实已经体现了“柔性、包容审慎”的理念,强调了处罚要和教育相结合,他们建议,地方政府应该细化执法标准,统一尺度,避免出现“杀鸡用牛刀”的情况。 这个案子引发的讨论,折射出公众对行政执法公正性的关注,很多人在想,对于像姜大爷这样的小摊贩,是不是应该采取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但同时,也有人指出,执法人员其实也很为难:太严厉会被骂,太宽松又可能被说失职。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专家们可谓是绞尽脑汁,有人建议完善法律法规,把处罚标准、从轻减轻情形等条款说得更清楚一些,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 还有人提议建立执法案例库和操作指引,给基层执法人员一个明确的参考,有趣的是,还有人提出要加强对批发市场的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问题。 这个案子让人不禁思考,法律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是冰冷的条文,还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在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之间,到底应该如何平衡?这些问题,恐怕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 姜大爷的这个案子,就像是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它告诉我们,法律在实际运用中,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如何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又能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这个问题恐怕会让执法部门和法学界思考很长一段时间。 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这个案子或许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在遵纪守法的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毕竟,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天价罚单”会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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