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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男子在调休期间嫖娼被警方拘留3日,6年后公司得知此事,让男子写了份情况

广东广州,男子在调休期间嫖娼被警方拘留3日,6年后公司得知此事,让男子写了份情况说明,而后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男子退回给劳务派遣单位,而后劳务派遣单位直接将其辞退。男子懵了,认为时间久远,也没给公司造成任何影响等,与公司理论未果,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和劳务派遣单位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11年前,男子傅某被一劳务单位派遣到一实业公司当保安,6年前,在调休期间因嫖娼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

由于事发在调休期间,又因为实业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员工因违法乱纪被依法拘留或者触犯刑律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征求工会意见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傅某担心被公司处罚,也没有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告诉给公司,公司一直被蒙在鼓里。

转眼5年过去了,去年,实业公司向警方查询到上述情况,于是让傅某写个情况说明。

傅某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实业公司不会再追究其责任,怎料,老老实实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交上去,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后。实业公司直接以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为由,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随后将其辞退。

傅某懵了,随后多次与实业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理论,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实业公司及劳务派遣单位2家公司告上法庭,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2家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庭上,傅某不否认自己曾经的违法行为,但是认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工作调休期间,且距今时间久远,也未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造成重大损失。劳务派遣单位将自己辞退,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面对傅某的控诉,实业公司辩称,傅某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与自身不存在劳动合同,自身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基础和可能。同时,傅某因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被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是自身依照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自主管理权的合法行为。

劳务派遣单位辩称:傅某在职期间因违法而被治安拘留,但因其故意隐瞒而导致实业公司及劳务派遣单位均不知情。傅某的上述情形,符合实业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奖惩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实业公司及劳务派遣单位均有权予以处理。

同时,自身与傅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乙方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被退回甲方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自身系依法依规解除傅某的劳动合同。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4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实业公司提交了公司的员工手册、傅某承认违法被拘留的情况说明、退工函等证据。

劳务派遣单位则提交了与傅某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证据。

对此,傅某又提出,实业公司员工手册里写的是,经批评教育仍然无效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业公司删除了员工手册里的这句话,系提供虚假材料。未经该程序直接将自己退回到劳务派遣单位,程序违规。

法院怎么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傅某自认违法被拘留,实业公司员工手册内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实业公司依据员工手册将傅某退回给劳务派遣单位并无不当。

傅某主张,实业公司删除了员工手册相应条款内“经批评教育仍然无效的”字眼,但未能就此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

同时,从现有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所列的情形来看,实业公司除了在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及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两种情况下后规定了需“经批评教育无效”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其余造成严重后果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更符合常理。

综上,一审法院认为实业公司将傅某退还给劳务派遣单位并无不当。

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与傅某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被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审法院认为,劳务派遣单位在傅某因违规被退回后,将傅某辞退,也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判决驳回了傅某的诉请。

一审判决后,傅某仍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由于傅某并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再次驳回了傅某的诉请,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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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8xxx55
用户18xxx55 28
2024-07-15 18:02
既然有劳动法,为啥还能搞个劳动派遣?这就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国家就应该强制规定禁止劳动派遣工。
东方红
东方红 20
2024-07-15 19:19
开得好,不守社会公德的败类罪有应得
萝卜的心
萝卜的心 13
2024-07-15 18:14
谁家公司有员工手册,没见过,见过的举个手。

恋在暖暖的冬季 回复 07-15 22:33
我们公司有,一本几十页书那么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