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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儿子赡养母亲30多年,大哥和二姐从未管过,岂料,母亲突然去世,大哥却提出

上海,小儿子赡养母亲30多年,大哥和二姐从未管过,岂料,母亲突然去世,大哥却提出,将母亲房子卖掉,能值800多万,三兄妹平分,二姐当即表示支持,小儿子大怒:“30多年你们对母亲不管不顾,病床前我一个人端屎端尿,现在母亲不在了,你们想平分房子,没门!”三人争执不下,闹到法院,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来源:裁判文书网)

大儿子李林板着脸,开门见山道:“妈,您考虑得怎么样了?小杰的学校已经定下来了,等着钱呢,那学区房真的不能拖。”

张大妈眼神中带着犹豫:“大儿啊,这房子是我和你爸一辈子的心血,你爸没了,现在再卖了它,我就像没了根一样。”

二女儿李敏紧跟其后,语气中带着一丝期待:“妈,我们也是为您和孙子着想嘛。再说,这房子卖了,我们三兄妹还能分点钱,日子也能过得好点。”

张大妈叹了口气:“你们啊,总是想着钱和房子,这房子是我的根!我卖了房怎么养老?”

李林和妹妹李敏对视一眼,他们为了让母亲卖房,游说多次,可张大妈却坚持不肯卖。

李林发狠地说:“既然你不支持我们,那您以后就自己在这破房子里养老吧!”

说完两人转身离去,这一去仿佛断了母子亲情,自此以后,无论母亲张大妈怎样,两兄妹都不闻不问。

好在张大妈还有个小儿子李磊,他对张大妈十分孝顺,哥哥姐姐不肯照顾母亲,这个重担也就落在了他身上。

有好吃的好喝的,李磊都会先着母亲,生病住院也是由李磊一个人在病榻前照料。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30年过去,张大妈的晚年在李磊的照顾下也算幸福。

张大妈拉着李磊的手,感慨地说:“三儿啊,这些年多亏了你,有你在,妈心里就踏实,你大哥大姐没良心,以后妈的房子都留给你。”

李磊微笑着握住张大妈的手:“妈,您说什么呢,照顾您是我应该做的。房子也好,钱也罢,都比不上您的健康和快乐重要。”

然而,不久后张大妈却在睡梦中与世长辞,没留下只言片语。

张大妈的葬礼刚结束,李家兄妹聚集在客厅里,气氛凝重而尴尬。

大哥李林皱着眉头,率先开口:“妈走了,现在该谈谈这房子的事了。市场价值不菲,我们得有个说法。”

二姐李敏附和着,语气中带着冷漠:“老太太生前一直不肯卖房,现在也该是时候解决了。”

李磊站在一旁,眼神坚定:“哥,姐,你们这话我就不爱听了。妈刚走你们就要卖房子,还有良心吗?妈在世的时候,你们多久回来一次?她生病时你们谁守在她身边啦?”

大哥不悦的说:“李磊,你别扯这些感情牌,把房子卖了吧,按照法律来,遗产平分。”二姐李敏听后,不住的点头附和。

李磊深吸一口气,看着没有人情味的哥哥姐姐一阵心寒:“法律之外,还有人情,我照顾妈30多年年,没有一句怨言。你们做哥哥姐姐的,同样是子女,没尽过一天孝道,有什么脸来争房子?”

大哥和二姐听后却不乐意,认为房子是遗产,大家都有份,应该平分。三兄妹争吵不断,最后闹到了法院。

1、大哥和二姐认为,母亲未留下遗嘱,房子作为遗产应当子女平分。

两人认为,母亲在睡梦中去世,弟弟自称母亲将房子留给他,并任何证据和遗嘱来支撑。

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作为母亲的子女,母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大哥和二姐认为他们有遗产继承权,房子应当平分。

2、李磊认为,大哥和二姐未尽赡养义务,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李磊表示,这30多年来,都是他一个人在照顾母亲,大哥和二姐对母亲不闻不问,生活起居都是他一个人承担。

母亲生病哥哥和姐姐也不肯床前伺候,都是他一个人端水喂药,他作为母亲赡养人,应该多分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哥哥和姐姐经济上完全有能力扶养母亲,但却从未尽过赡养义务,没有资格分遗产。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兄妹的母亲在去世前并未立下遗嘱,按照法律,三人均有遗产继承权。

不过,法院认为,李磊提供了邻居、医生等的证言,可以证明30多年来,都是由李磊承担了母亲的扶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应当多分遗产。

而大哥和二姐从未尽过扶养义务,应当少分遗产,最后,法院判决母亲留下的房产,大哥和二姐各分得10%,作为赡养人的李磊分得80%。

评论列表

用户14xxx34
用户14xxx34 17
2024-07-14 22:27
从北京写到上海了,作者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