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
社会力量无法介入,集体索赔不被允许
其实说起来,任何国家都会有食品安全问题,但在不同国家制造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和代价却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是食品安全问题被发现的风险不同。在正常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但是媒体、社会组织、律师、较真的消费者,都会成为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食品企业不仅要被政府和法律管着,也要被全社会的目光盯着,任何厂家想要搞点黑心的操作就得掂量掂量能不能藏得住。
但是在有些国家,社会力量不被鼓励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举两个例子:
一,很多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不接受个人送检,给再多钱也不帮你测,原因是“避免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二,职业打假人的赔偿诉求经常得不到支持,原因是为了避免“有人通过打假行为牟利”。
缺少社会力量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就全部压在了政府的肩上,而政府行政力量有限,通常只能从两头入手,一个是制定法规和标准,一个是在市场终端做抽查。至于更复杂的食品流通渠道,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其实相对很薄弱。
油罐车混装化工产品和食用油,正是出在浩如烟海的食品流通环节。不客气地说,完全靠政府管住这所有的环节,是完全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