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男子跟妻子离婚后,女儿跟着妻子生活,男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不料女儿考上大学后,要求父亲继续支付18岁之后的生活费每月1500元,以及2023年的学费6800元,住宿费1000元,电脑9000元,手机3000元以及每年的学费5000元。父亲不答应,女孩大怒,一纸诉状把父亲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主要信源:(红星新闻——女孩要求离异父亲继续支付其上大学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马勇和妻子刚开始的时候十分甜蜜,并且在婚后不久就有了爱情的结晶。 女儿的到来也为马勇和妻子的生活带来了新的色彩,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但是好景不长,由于长期负面情绪的积累,夫妻双方内心的失望也终于爆发。 无休止的争吵让他们对于这段感情彻底失望,最终两个人选择离婚。 两人在离婚时候进行协商,妻子担心马勇重新组建新的家庭后,对女儿不好,所以她要走了女儿的抚养权。 另一方面。由于女儿还没有成年,马勇仍旧要承担着“父亲”的责任。 每个月向妻子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直到女儿18岁生日时候截止。 离婚后,马勇按照这个协议,每个月准时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一直坚持到女儿成年。 都说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按理来说马勇应该非常宠爱自己的女儿。 但是当女儿18周岁生日之后,马勇就停止抚养费的转让,甚至对于女儿的生活毫不关心。 女儿考上大学之后,学费加上生活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是母亲一个人能力有限。 女儿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之后终于拨打了马勇的电话。 说明情况之后请求马勇继续支付自己在大学期间的费用。 马勇闻言没有一丝犹豫,直接拒绝。 女儿面对父亲的冷言相对感到十分委屈,她不明白曾经疼爱自己的父亲为什么现在这样子对待自己。 她觉得是马勇心情不好,于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决定再次与马勇进行沟通,但是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对此女儿感到十分生气,一怒之下将马勇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马勇继续支付18岁以后的生活费。 并且支付2023年的所有教育花销,共计19800元,同时支付剩下三年的学费,共计1500元。 作为一名父亲,竟然被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这是多么令人伤心的一件事情啊! 法院的传票很快就送到马勇手中,他对此感到非常生气。 其实法律对于这类事情有着明确的规定,未成年子女有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 但是马勇在女儿成年之前一直按照离婚协议,每月按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一直到女儿成年才停止。 而且在这起事件中女儿已经过了18周岁的生日,并且进入大学的学习阶段。 虽然法律对于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通常来说,父母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因为子女成年而停止。 大学阶段的经济支出比较大,父母有支持子女成长并且接受教育的责任。 所以女儿请求马勇继续支付大学期间的相关费用其实并不过分。 但是开庭之后法官的判决却让人感到意外。 法官经过审理之后作出判决,女儿现在已经成年,并且接受的教育并非是高中及以下学府。 同时也没有因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正常生活。 因此女儿要求马勇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不予支持。 虽然这项判决比较冷酷无情,但是法官表示,女儿可以通过勤工俭学的方式解决目前所遇到的问题。 这样不仅学费问题得到解决,同时还能锻炼自己。 另外,虽然马勇已经与妻子离婚,但是与女儿的亲情关系并没有因此消除。 所以马勇应该从感情角度进行多方面角度考虑。 如果可以的话,在女儿上大学这个人生节点中给予一些帮助和支持。 虽然在法庭上马勇取得了胜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马勇却输的一塌糊涂。 不仅加深了与前妻之间的隔阂,更是与女儿反目成仇,失去了一位可爱的女儿。 甚至人民大众也对马勇口诛笔伐,觉得他的做法太过于绝情。 这起事件所说明出来的问题很多。 人类的感情十分复杂,父母抚养孩子既是法律规定,同时也是道德伦理要求。 其实在家庭中,父母之间的关系对子女的影响非常大。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以及责任问题也相当复杂且敏感,遇到障碍的时候要及时进行沟通,寻找妥善的处理方法。 法律也只是提供一个框架,指出一个解决方向,在家庭问题中法律很难干涉具体事务。 所以无论是夫妻之间还是父母与子女之间,都要积极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 毕竟血缘关系的存在是客观事实,血缘关系存在的同时法律责任也同时存在。 同时父母之间存在失望等隔阂也要及时进行沟通,这样才能营造出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子女在这样健康的环境中也会更加快乐的成长。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