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 上面给大A投资者定性为:金融消费者。 这个概念蛮新的,这得烧死多少脑细胞啊, 怎么想出来的? 既然被定义是金融消费者,应该是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假一赔三。 那些虚假上市的,虚增利润造假的,造假退市的,假一赔三没错吧。提供交易场地的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有连带赔偿责任吧,这个没问题吧?
金融消费者 上面给大A投资者定性为:金融消费者。 这个概念蛮新的,这得烧死多少脑细胞啊, 怎么想出来的? 既然被定义是金融消费者,应该是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假一赔三。 那些虚假上市的,虚增利润造假的,造假退市的,假一赔三没错吧。提供交易场地的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有连带赔偿责任吧,这个没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