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陕西,男子网上认识一女大学生,见对方长得漂亮,便提出3600元交易,岂料,两人发生关系后,男子趁女大学生不备,又抢回2600元!男子被抓后,认为他拿回自己的钱,不能算抢劫,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2022年的春天,王峰俊这位刚满22岁的大学生,一如既往地沉浸在无尽的寂寞和孤独之中。长期的单身生活让这个家境一般、长相平平的男生对异性产生了一种迫切的渴望。 就在这时,他通过熟人的介绍认识了范颖,一位身材高挑、相貌出众的大学女生。起初,两人只是网上的朋友,不过很快,王峰俊就被对方青春靓丽的外表所深深吸引。 在许多个夜晚,王峰俊独自在黑暗中遐想着与范颖相拥的情景。他翻阅着两人的聊天记录,一遍遍观赏着女孩那些在微信上传的自拍照。 也许是受制于男生天生的生理需求,也许是因为久旷爱河而对肉体产生了一种极端的渴望,王峰俊在面对范颖的时候,思绪开始不受控制地飘向肮脏的幻想之中。 2022年4月的一个深夜,王峰俊再次主动与范颖开启了一次视频通话。两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性话题,并突然就付费"交易"一事达成了默契。 虽然王峰俊家境并不宽裕,但当时他已经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当范颖开出3600元的"价码"后,他毫不犹豫地便答应了下来。他情不自禁地幻想起了与这个出众女生亲密无间的场景。 3600元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王峰俊并没有在乎这些,他急不可耐地安排双方在酒店见面。 与网上的聊天记录相比,真人见面的范颖显得更加动人心魄。入住酒店后,王峰俊如同疯狂的野兽一般,开始了疯狂的"猎艳"行为。 尽管事前范颖就曾开出了"价码",但在王峰俊眼里,当时的那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他将事先准备好的3600元现金交给了对方,范颖则如约与他发生了关系。 然而就在这个诡异的夜晚,王峰俊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3600元究竟值不值?!"毕竟对于一个寒门学子来说,这笔钱已经相当于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就在这种后知后觉的懊悔中,王峰俊竟然开始考虑如何将钱夺回来。一种嗜钱如命的扭曲心理开始在他心中滋长,理智和人性在这一刻彻底沦陷。 第二天一早,王峰俊便编造了一个借口,要求范颖将现金交给他,说是要去柜台临时转账给她。醉醺醺的范颖显然没有戒心,便毫无防备地拿出了钱来。 就在范颖递出钱包的那一刹那,王峰俊从善良的面具下暴露出了他内心的丑陋。他狠狠地夺过钱包,并迅速从中抽出了2600元现金,紧接着飞快地逃离了房间。 追到酒店走廊上,范颖这才反应过来遭受了抢劫。她大声呼救,但为时已晚,王峰俊如一阵风般消失在了曲折的走廊尽头。 经过一番追捕,警方最终在王峰俊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眼看证据确凿,他无处遁形,但内心却依旧放不下那可笑的自尊心和权利意识。 "我拿回了自己的钱而已,这怎么能算作抢劫呢?"王峰俊像个理直气壮的理客中人。面对警方的询问,他干笑着分析道,"我们之间不过是男女之间的交易,我只是收回了我自己应得的东西罢了。" 此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双方的行为无疑都触犯了相关法律,涉嫌卖淫嫖娼。不过,就王峰俊抢夺财物的行为本身而言,却存在法律分歧。 一方认为,作为"嫖资"的3600元本就属于非法所得,理应被法律没收。如此一来,王峰俊抢回2600元的行为,从法理上讲并不构成犯罪。 另一方则坚持,不应以非法的买卖目的为由,去合法化王峰俊的暴力犯罪行为。哪怕事出有因,抢劫仍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被严惩不贷。 最终,法院认定王峰俊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了一纸让人意外的判决:王峰俊因犯有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而他与范颖的"嫖资交易"则分别构成卖淫嫖娼行为,所涉及的3600元全部被司法机关没收。 法官在宣判时曾说过:"一个人可以出于贫穷而铤而走险,但绝不能以此为借口,去违法乃至犯罪。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包括最富人家的太太和最小的贫民在内。" 的确,无论是卖淫还是抢劫,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制裁。这不仅仅是对当事人的惩戒,更是一记当头棒喝,让人们永远铭记,不能放纵于一时的私欲和贪婪之中。 消息来源:长沙政法——《陕西一男子花3600元与女大学生发生关系,事后又抢回2600元,法院这样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