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通过中介带看房子10多天,最后为省中介费,绕过中介偷偷联系房东私下成交!中介知道后找上门。没想到女子非但不觉得羞愧,反而理直气壮大骂中介臭不要脸,想钱想疯了。于是中介在小区张贴公告揭露女子的嘴脸,女子气愤极了! 李女士因为生育了二胎,家中的两居室已经无法容纳她的整个五口之家,于是她决定换一套更大的房子,通过朋友的推荐,李女士找到了一名中介阿伟,请他帮忙物色合适的房源。 阿伟在第一次见面时,就摆出了一副谄媚的样子,他对李女士保证,帮她物色房源完全免费,只需要在最终成交的时候,按照行规支付一笔中介费用就可以了。 虽然对这笔中介费的数目存有疑虑,但李女士还是决定先相信阿伟,于是阿伟就开始带着李女士满城勘察房源,从东城到西城,从老旧小区到新开发的大型社区,他们几乎是看遍了当地所有符合条件的二手房。 期间,李女士对其中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很有兴趣,房子的户型合理,阳光充足,楼层位置也很不错,唯一的遗憾是,房东开出的价码有些高于她的预期,于是李女士便提出能否压一压价。 阿伟闻言二话不说,地答应了下来,并许诺一定会尽最大努力去说服房东。 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阿伟对那位房东可谓是连番疏导、百般游说,终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房东终于答应将价格适当降低一些。 就在双方准备签署合同的关键时刻,出乎阿伟意料的一幕发生了,原来在他最后一次带李女士实地看房时,李女士偷偷塞给了房东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她的联系方式和希望私下成交的愿望。 起初,房东对这张纸条并没有太在意,但在阿伟一再露面的情况下,他开始动了歪脑筋,认为与李女士私下成交,可以省去中介费。 就这样,没过几天,房东主动联系上了李女士,双方很快就签订了买卖合同。 当阿伟得知这个消息后,他勃然大怒,作为一名职业中介,他当然深知"买家跳单"在行内是一种多么不道德、不受欢迎的行为,可是眼下,这个"跳单"的行为却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他的愤怒可想而知。 于是,阿伟冲到了李女士家中,恶狠狠地质问她为什么要绕开自己私下成交,在他看来,这无疑是在肆意挑衅他的职业操守,是对他的人格的一种公开侮辱。 面对阿伟愤怒的咆哮,李女士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她认为,自己与阿伟从未签订过任何书面合同,他说带看房免费也只是一种口头承诺,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再说即便真的要付中介费,难道她作为买家就没有"跳单"的权利了吗? 双方就此陷入了一场僵持不下的口角之争,李女士理直气壮,阿伟则声嘶力竭,就在这种剑拔弩张的气氛下,阿伟似乎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报复方式。 第二天清晨,小区的公告栏上就出现了一张手写的大字报,字里行间无一不在谴责李女士的"无耻行为",更可怕的是,阿伟竟然在字报上泄露了李女士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等,看到这一幕的李女士,顿时怒火中烧,痛斥阿伟是在公开污蔑她的人格,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就这样,一场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房产纠纷,很快就在双方的斗嘴过程中发酵成了一场撕逼大战,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场面一度十分尴尬,期间不乏一些热心的居民进行调解,试图让双方消消气,但最后却都无疾而终。 最终,气急败坏的阿伟怒气冲冲地表示,他一定会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己在这起交易中失去的中介费。 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这起纠纷的定性将会是怎样呢? 实际上,我们不难发现,阿伟的"带看房免费"承诺的确是事实,但他与李女士从未签订过任何明确的书面合同,所以也很难追究李女士的法律责任;而李女士虽然"跳单"的行为在道德层面上有失体面,但阿伟在公告栏上公开曝光她个人信息,也同样存在一定的过错和侵权行为。 因此,到底是谁对谁错?责任应该如何分配? 这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严格确定,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起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中介机构和买家之间的利益关系,亟需一个更加明确、更加规范的约束机制,从而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只有当买卖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整个房地产交易的环境才会真正健康发展,这不仅有利于满足普通群众的住房需求,也将有助于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运行,相信只要我们携手共进,就一定能够创造出一个规范有序、互利共赢的房地产中介环境。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您觉得李女士做错了吗?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