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是什么味道?考古学挖出的那段,不愿被承认的“食人史”

烟斗来了 2024-11-09 17:54:47

人肉是什么味道?

这个问题能被问出来,在常人的认知里,就已经十分变态了。

因为人类自诩为高级动物、拥有最基本的伦理底线,而“同类相食”则是无比野蛮的行为,是让世人所不耻的。

不过,你或许难以相信,在原始社会,“人吃人”也许并不只是迫于生计的选择,正相反,吃人肉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普遍到就像我们今天吃掉了一根鸡腿、一块牛排。

是不是光听着就有些不适了?

诶,胆小的朋友今天先回避,胆大的朋友们,我们今天来探讨一下,那段让人类学家们都讳莫如深的“食人史”吧!

考古发现的食人证据

事实上,打碎了人类文明优雅的面具,把这段血淋淋“食人史”暴露在世人面前的,正是伟大的考古学。

19世纪初,考古学家德拉古廷,在欧洲东部的克罗地亚克拉皮纳镇的一处岩棚沙土中,挖掘出了几百块古人类的碎骨,经鉴定,这些碎骨来自于13万年前的20多名尼安德特人,这些碎骨位于同一地层,很显然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堆积而成的。

可有什么原因,会让20多名古人类在短时间内集体死亡呢?

战争还是瘟疫?都不是!因为这些尼安德特人是被其他古人类给吃掉的!在绝大多数的碎骨上,都存在着由石器打砸切割所造成的致命痕迹!

无独有偶,1994年,西班牙北部阿塔普尔卡山脚下的格兰多利纳洞穴中,出土了六具距今80至120万年的古人类遗骸,这六具遗骸共有92块骨骼碎片,大多是破碎的头骨和牙齿。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这里的头骨和四肢长骨上,基本都留有被石器宰杀的痕迹,有些大块的骨骼甚至被暴力破坏,破坏者似乎是想要吸食里面的骨髓和大脑,而且,从埋葬这六具遗骸的沉积层中,考古学家们还发现了鹿、野牛、犀牛等史前猎物!

这说明了什么呢?

说明了这六名古人类,就是被当做猎物一样,宰杀、剥皮、割肉,最后被吃掉了!更让人无法想象的是,经过对遗骨中牙齿磨损程度的分析,考古学家们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那就是这些遗骨大概率属于儿童和青少年,至多不超过13岁,看来“虎毒不食子”这种论调,对当时的古人类并不适用。

而法国东南部罗纳河岸莫拉-古尔西洞穴里的考古发现则更令人震惊,因为那里有至少六具尼安德特人的骨骼碎片,是散落在一个火炉周围的!

这些散碎的骨头上,甚至还残留着火烤的黑色痕迹。

最明显的、被火烤过的一块骨头,是一块乳突骨,乳突骨位于头部的两侧,我们用手一模耳后就知道,这里是人头颅上覆盖肌肉、皮肤最少的区域,因此一旦整个头颅都被架在火上烤,那乳突部位绝对是损伤最严重的地方,会呈现出明显的黑色。

除了欧洲以外,其他大洲也陆续发现了诸多史前人类食人的考古学证据。

比如美国的西南部,考古学家发现了阿纳萨齐文化,该文化出现在公元前12世纪。

考古学家在阿纳萨齐文化中发现了一个非常怪异的现象,那就时阿纳萨齐人有自己的丧葬礼仪,对死者非常的敬重,会把逝者的遗骸卷曲成儿童的大小后完整的埋葬,并陪葬带有精美花纹和饰品的陶瓷器皿。

但奇怪的是,在该文化覆盖的地区,考古学家们同样还发现了许多成堆的、破碎的、去肉之前就被火烤过的人类四肢骨,有些长骨头的两端甚至还有打磨的痕迹,这和阿纳萨齐人处理大角羊、鹿等猎物骨骼的方式一模一样!

同时,在一些出土的陶瓷器皿里,考古学家也发现了被压碎的人类松质骨!人的骨肉都被装进碗里了,是干什么用的我就不细说了!

不过,如果你还不信,我这还有考古学上更“石锤”的证据,在阿纳萨齐人的粪便化石里,科学家分解出了肌红蛋白,这种蛋白只存在于人类的骨骼肌和心肌里,或有极小概率能从血液中检测出来,总之,肠胃这样的消化系统里是绝没有这种东西的,除非是人吃了人肉,并在8-16个小时后消化掉,再排出体外。

还有房山周口店出土的猿人头盖骨化石,这些头盖骨上大部分都有呈圆状的打击痕迹,这些痕迹实在是太规则了,根本就不可能是天然形成的,明显就是被人用石器等工具钻出来或敲出来的,这么做的目的也很直接,就是为了取脑盖骨里的骨髓!非洲阿尔及利亚阿尔法卢人古人类化石、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更新世晚期的昂栋人化石、以及德国旧石器时代埃林斯多夫人化石,也存在着这种现象。

在这些证据的基础上,我们其实可以非常迅速的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从欧洲到南美、北亚到澳大利亚,几乎全球的旧石器时代的老祖先们,确实普遍拥有过一段黑暗的“食人史”,而且他们吃人吃的还很彻底,知道骨头里还包裹着可食用的骨髓和大脑!

因此,其实在考古学界,绝大多数专家们都已经默认了“人吃人”这件事的存在,他们通常要讨论的问题,都是“这里为什么会发生食人行为”,而不是“这算不算食人行为”。

不过呢,同类相食,总归是一件听起来很不体面且不文明的事情,可我们人类通常都是傲慢的,作为高级动物,怎么能拥有这么野蛮的“黑历史”呢?

所以,考古学也面临着来自人类学的压力——那就是在人类学界,学者们总是会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来驳斥考古学的“食人史”结论。尤其是在上个世纪,针对“食人”这个问题,考古学和人类学几乎是针锋相对的。那么,从人类学的角度,他们又是怎么否定这段“食人史”的呢?

为何说“食人史”不存在?

事实上,最早拉开了“食人史是否存在”这个人类学论战的,是威廉·阿伦斯,他在1979年公开发表了一本著作《吃人的神话》,在这本书里他提出:

人或许会吃掉同类,但那也是在极为困难的求生条件下、才会出现的零星现象,目前还没有任何一种确切证据,能证明“人吃人”是作为一种古人类的生活习惯而存在的。

从威廉·阿伦斯开始,人类学家们几乎游遍了考古发掘过的每一个“食人”遗址,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证据,来驳斥掉考古学扣在全人类脑袋上的“吃人帽子”。

比如,对于100多年前,考古学家德拉古廷在欧洲东部的克罗地亚克拉皮纳镇,发现的数块属于古人类的、带有伤痕的碎骨,即使考古学界都认为这些骨头之所以这么破碎,都是“食人者”切割、打砸造成的结果。但在1985年,美国新墨西哥州大学的两位人类学家埃立克和特林考斯,却反驳这些碎骨头是当初德拉古廷在发掘的时候,使用了爆破炸药给炸碎的!不过那时候德拉古廷已经去世很多年了,他们这种猜测属实是有点“死无对证”的味道。

1987年,美国俄亥俄州的人类学家玛丽·罗素,还把这些碎骨上面的伤痕,和法国格兰那尔遗址出土的驯鹿骨头做了比较,她认为人骨和鹿骨上的痕迹,无论是位置、长度还是方向都大不相同,以此来反驳考古学中“这些人骨是为了方便食用而被切碎的”结论。对于这个说法,我本人是大受震撼,因为人和鹿的生理结构完全不同,切割分解的位置、长度不同也在情理之中,为什么会被拿出来当做证据呢?

还有对希腊克里特岛上古人类头骨上刻痕的解释,人类学家认为这是迁坟二次葬造成的,理由是他们发现有刻痕的部位都没有多少肉,这说明这些伤痕是人死后腐烂露出白骨,然后在迁坟的过程中,不小心被尸块等利器划伤弄出来的~可这得是多暴力的迁葬,才能搞出这么多的伤痕呢?

更奇葩的反驳理由,出现在法国东南部、6000多年前新石器时代的十个古人类头骨上,这些头骨上的刻痕和破损,跟旁边出土的动物骨头一模一样!这看起了几乎是板上钉钉的食人证据了吧?

但澳大利亚的人类学家迈克尔·皮克林、硬说这是“刮肉碎骨”的合葬习俗!什么是“刮肉碎骨”呢?就是先让遗体充分暴露腐败,然后把腐肉切下来、骨头打碎,之后进行埋葬。

这种奇葩的丧葬模式确实存在,但问题在于,这种丧葬文化,目前只存在于澳洲土著群体里,用它来解释远在几千公里外、隔着一整个印度洋的法国古人类遗骨,是不是地理跨度有点儿太大了?

至于最牵强的反驳理由,是对我们前面提到的、食人实锤证据、美洲阿纳萨齐人粪便化石中的肌红蛋白。对于肌红蛋白是怎么跑到人的粪便里的,人类学家们持这样的态度:

咳咳!首先,这块粪便根本不是人类的,如果非说是人类的,那它只可能属于一个患有肠道出血症的病人,也就是说,那个人自己的肌红蛋白被留在了自己的粪便里保存了下来!

听起来像是个绕口令,不过这也证明了,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微小可能,人类学家都会紧紧抓住这个机会,坚决反对考古学得出的“食人史”结论。

不过,或许人类学界也感觉到自己以上的这些驳斥角度都有些站不住脚了,于是,他们开始从“人为什么要吃人”这个问题上下功夫了。

按照大众的理解,古人类没有社会、族群甚至是亲属的概念,他们之所以吃人,是因为觉得人和什么鹿啊、大象啊、鱼啊、鸟啊,都是一样的,可以成为饱腹并提供生存能量的食物。记住这句话“人肉提供能量”,因为人类学家想反驳掉的,正是这一点!他们经过了一番周密的分析,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

人肉的卡路里低,不如其他动物!因此,古人类为什么要去吃能量提供率这么低的人肉呢?

对此进行的研究的,是英国英国布莱顿大学的詹姆斯·科尔,他采集了四名成年男性身体各部位的平均重量,之后通过化学成分分析,得出了成年男性人体各部位脂肪和蛋白质的热量值,形成了一个十分完整的人体营养值模板。

据这个模板显示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一名65kg的成年男性身上,可食用的部分大概有55kg左右,最多可提供热量125822.25kcal。如果按照成年男性每天基础消耗2000kcal计算,一名成年男性的身体大概可以够自己的同类食用60天左右,但如果按照部落集群来看,这也就是一个60人小部落一天的口粮而已。

而成年男性还是人类中,能提供最多营养能量的个体,如果换成青少年、儿童甚至是婴儿,那提供的营养能量还要递减,青少年只能供1名同类食用42天,小男孩20天,婴儿12天。

换句话说,一个60人的小部落,如果只靠吃人肉生存,那一年至少要吃掉360多人,是自己族群总人口的6倍!因此,人类学家得出了第一条结论:

如果古人类真的把吃同类当做一种习惯,那估计人类早就已经被吃灭绝了!

当然,这些数据都是来自于现代人的,和古人类或许有些差距,因为从目前出土的古人类骨骼来看,他们的肌肉明显要比我们发达许多,尤其是尼安德特人。

所以,可能一具古人类的身体,会提供更多的营养能量。不过,古人类毕竟也还是人类,即使和我们现代人有差异,这种差异也不会很大。

科尔还拿这个人体营养模板,和古人类的其他食物,也就是遗址里出土的一些像猛犸象、野猪、熊、鱼、驯鹿、山羊、巨鹿等动物能提供的营养能量进行了对比。

结果发现,人肉的平均营养价值,和猛犸象、野牛、河狸、野猪等常见的古人类猎物相比,实在是差的太远了。

事实上,和人肉营养值差不多的动物,是马、鹿、山羊和鱼,但刨除鱼不算,马、羊、鹿这些动物由于体格比人要大上许多,身上能食用的部分也比人要高出好几倍,比如,一头驯鹿能提供的总营养价值,相当于5名成年男性!因此,按提供的总体营养价值来计算,吃人肉实在是个很不明智的选择,古人类如果真的需要营养,可以直接去猎杀动物,而不是把矛头对准同类。

凭借着这些数据,科尔得出了一个新结论,那就是:

原始人捕食人类这一行为,可能并不是纯粹出于想要获取营养和能量的自然需求,而是和部落争夺、宗教迷信等社会需求有关。

如果用白话解释一下,就是我们的祖先并不习惯于或热衷于吃同类,他们之所以吃同类,都是有理由的!

那么,真相真的是如此吗?

食人的社会因素

目前,学界对于人吃人这种现象,给出了5种解读,分别是:

但人类学界和考古学不同的是,考古学觉得古人类的食人现象,绝大多数是因为生存营养的自然需求,可人类学却觉得,基于科尔的研究,古人类食人,更像是因为其他几种社会需求,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哪一派,才更贴近真相呢?

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我们所讨论的对象,是生活在距今几千年到100多万年前、旧石器时代以及新石器时代的古人类。因此,只有还原出这些古人类当时生活的环境,才能得出一个相对准确的结论。

事实上,很多地质学证据都已经可以证明,在漫长的地球生命演变过程中,至少发生过4次温度骤降的冰河时期,最后一次发生在300万年前,结束于11000年前,在那段时间里,地球的环境远比现在要恶劣很多,全球的平均气温只有零上8℃,极低的温度会导致北美和欧亚大陆的北部大部分地区,都被冰雪覆盖,海平面很低,陆地大多是荒芜且干燥的。

而这段冰川期,也正是古人类和猩猩等动物分道扬镳,并逐步走入旧石器时代的阶段。可以说,古人类在这漫长的恶劣气候中为了活下来,肯定是经历了我们难以想象的艰苦过程。那么,那时他们的生产力又如何呢?

纵观整个旧石器时代的早期和中期,古人类所拥有的的工具就只有打制石器和木器,远程复合式捕猎工具——弓箭还没被造出来,天上飞的鸟类根本射不下来,地上跑的诸如猛犸象、野猪、犀牛等大型的、攻击力很强的走兽更是很难捕猎,想吃鱼就只能徒手抓,因为渔网和鱼钩还不存在,野果子、野生植物的根茎可以果腹,但别想吃粮食,因为这时候种植业连萌芽都还没冒头。

在这种大环境下,古人类最缺的就是肉和蛋白质,尤其是蛋白质的缺乏,让古人类的头脑发育受到了限制,在近100万年的时间里停滞不前。

这些事实,其实就可以完全推翻前面科尔做出的“古人类与其吃人肉,还不如去捕猎动物”的结论,因为获取猎物,在那个时候真的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说的更直白一点儿,站在现代生产力的角度,去质疑古人类为什么不捕猎,这就很有些“何不食肉糜”的味道了~

不过,如果不考虑进化的问题,不吃肉,光是吃天然的植物、果子,古人类还是能坚持生存、繁衍下去的,但问题在于,这些天然食物来源的稳定性是得不到保障的,尤其是在冬天,如果吃光了提前储藏的食物,那等待着他们的就是饥饿和寒冷。

再加上我们前面也提到过,这个阶段古人类捕猎的能力并不强,那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吃人这种事情,会频繁出现在全球的古人类遗址当中了,因为“人”几乎是他们最简单、最容易获取到的一种“食物”了!

而且,别说是古人类了,就算是在近现代,一些生产力不高的部族,还是要靠吃人才能生存下去。像美国亚利桑那州的印第安霍比人,他们身处原始农业文明之中,比古人类的生活环境已经好上很多了,但面对食物的缺乏,他们还是要对老弱病残的同类狠下心来,杀而食之。

基于以上的这些,我们其实就可以感觉到,古人类的吃人行为,更多的就是为了“活下去”这个自然需求,而不是所谓的社会需求。

不过,我们前面也提到,人类学家还基于人肉营养分析,做出了“如果人类长期同类相食,那就会活生生把自己吃灭绝掉!”的结论。其实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但太极端,因为生活在巴西边界处的原始民族图帖利人,已经用行动推翻了这一观点。

科学家发现,图帖利人曾经有过吃人的习惯,他们不仅吃敌人,还吃自己本族人,而且他们对人肉的欲望是非常强烈的,在1925年,这个部族还有2000多人,但到了20年后,这个族群就只剩下了180人!活生生把同族吃掉了90%,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不过,令人震惊的是,在发现自己的族群即将遭到灭顶之灾的时候,图帖利人竟然奇迹般的停止了吃人的行为!这就说明,人类其实有理智,可以把自己看似残酷的同类相食行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因此,我们其实可以相信,把部族吃灭绝的这种事,在古人类中可能确实发生过,但绝大多数的古人类肯定也会像图帖利人一样,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

综合这些信息来看,古人类大概率还是经历过一段漫长的“食人史”,在这期间,食人就是一种普遍的生活习惯。在靠着同类的骨肉度过了艰难的冰河时期,天气转暖,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开始发展后,人类由依赖天然食物,进化到了生产食物的时代,这个时候,原本赖以生存的“食人”现象就开始慢慢消失,变成了“零星”、“偶发”的事件,直到现在成为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野蛮行为。

当然,以上的内容也都是一些考古学家们根据考古结果推测而来的,至于事实如何,还有待更有利的证据证明。

对此,你又是怎么看的呢?你觉得以上的推测是否靠谱呢?

2 阅读:1326
评论列表
  • Sela 4
    2024-11-10 10:57

    要把人养到多大才可以食用是一个问题?谁要先吃谁也是一个问题

  • 2024-11-11 21:40

    其实,很多人都吃过人肉!紫河车!就是婴儿的胎盘!

  • 2024-11-10 23:38

    进化论?没皮毛老长头发有啥用,当尾巴使?冰天雪地的叫达尔文裹兽皮和树叶是进化还是退化?千年前遗骨有煮过的痕迹,烧烤的肯定也有。人吃人永远存在,天天吃只不过变样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