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岗,一男子到KTV唱歌时找来三名陪酒女子,之后,男子带着其中一名陪酒女去吃宵夜,随后便开着自己的宝马车打算把女子送回去,在路上的时候,两人发生了关系,随后男子给了女子1500元作为陪侍费。女子报警后称自己被性侵,结果,因为收到了男子家属给的10万元,女子也被刑事处罚了。
男子赵某和朋友到KTV唱歌,期间叫来了三名陪侍女子,结束后,赵某带着女子胡某一起外出吃了个宵夜,随后,赵某就开着自己的宝马车打算把胡某送回去,路上的时候,因为前方有车子阻挡,赵某就打算下车查看。
结果赵某下车后径直来到了副驾驶上,直接和胡某发生了关系,事后给了胡某1500元。胡某当即选择了报警,因为赵某将胡某手机抢走后,没有接听到来电,直到回家后,才向警方控诉遭到了赵某的侵犯。
对此,赵某表示,给胡某的1500元,陪侍费是700元,另外800元是嫖 娼的费用,在征得胡某同意后才发生的关系,完事之后,胡某就向自己索要2万元,不然就报警,当时因为害怕,又转给了她4000元。
而胡某则表示,陪侍费是1500元,在车上报警之后,赵某抢夺了手机,因为赵某想要逃脱罪责,才转给自己4000元,自己回家后又继续报警。
然而,赵某的家人为了让赵某不受刑事处罚,于是找到了胡某,并愿意给胡某10万元,希望胡某能改口称是自愿发生的关系,在收到家人给的4万元后,胡某果然去找了民警,称自己和赵某是情人关系,发生关系是自愿的,希望能够撤诉。
奈何,案件的进展却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警方调查后,不仅将胡某给抓了起来,连同赵某的家属也一并给抓了起来,罪名是涉嫌包庇和做伪证。
很快,赵某的案件就进入到了法庭审理阶段,然而,赵某辩解称,胡某系自愿与其发生关系,完事后也有支付嫖 资给对方,不存在强迫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现有的录音和聊天记录等证据,按照正常的逻辑,赵某如果是被当面诬陷强奸时,正常的反应是愤怒,而不是赞同对方的说法,而且在KTV的时候,胡某明确表示不出 台,事后,在赵某家属给10万的利诱下,翻供自己是和赵某是情人关系,所以,应当认定胡某和赵某发生关系是不自愿的。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因为赵某归案后百般狡辩抵赖,拒不认罪,据此,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8个月。
然而,这还不算完,由于赵某家人给胡某10万元,希望胡某改变口供,因此,这两方的行为,也已经构成了犯罪。
赵某家属以贿买的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作证罪,胡某明知是犯罪分子而作虚假证明,为他人掩盖罪行,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据此,法院又判决胡某有期徒刑6个月,赵某的家属则分别获刑有期徒刑6个月以及缓刑不等的刑期。
其实,对于赵某家人想要迫切的把赵某“捞”出来的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做法毕竟已经涉嫌犯罪了,而胡某本身是受害人,做了前后完全不一致的口供,因此,也涉嫌犯罪,不但赔偿拿不到,还把自己送了进去。
如果,胡某在诉讼期间,获得了赵某家属给的10万元,由此给赵某出具了谅解书,这个时候,赵某就真的可能获得比较轻的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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