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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越俎代庖,储户钱袋子还能自由吗?一则"储户取钱需派出所同意"的新闻引发热议,

银行越俎代庖,储户钱袋子还能自由吗?一则"储户取钱需派出所同意"的新闻引发热议,银行与储户的关系再次成为焦点。究竟是怎样一番景象?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去银行取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你挣的钱,你存的钱,想取就取,天经地义。然而,对于吉林长春的一些储户来说,取个款竟然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原因无他,银行称为了防范电信诈骗,取款须经派出所同意。储户们陷入了困惑:这是什么逻辑?我的钱,凭什么要别人同意才能取? 据报道,事情缘起于一位大妈想把钱从吉林银行转存到利息更高的另一家银行。大妈带着女儿,备齐了各种证件,满心欢喜地去办理,却不料碰了一鼻子灰。柜员告诉她,想取这笔钱,必须得到辖区派出所的同意。大妈和女儿据理力争,可银行就是不松口。无奈之下,她们拍下视频,将此事曝光于网络。 一石激起千层浪,更多储户站出来表示,他们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位男士带母亲取钱,同样被要求征得派出所同意。男士百思不得其解,存款数额并不大,也没有其他异常情况,银行凭什么横加限制?面对储户的质疑,银行的回应是:这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是为储户好。可在许多人看来,这种说辞实在是难以服人。 银行的"善意"背后,是否有管得太宽的嫌疑?支持者认为,在电信诈骗肆虐的当下,银行从严把关无可厚非,毕竟很多老年人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加强审核,多一重把关,有助于堵塞漏洞。然而,更多人对此不以为然。储户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想取用却处处受限,银行凭什么扮演"监护人"的角色?退一步说,就算银行是出于好意,也应该把方式方法做得更妥当些,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一刀切"。 事实上,从法律的视角来看,"派出所同意"实在是站不住脚的。《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法律没有要求储户取款必须经派出所或其他机关同意。如此看来,银行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有越权之嫌。如果说是与公安机关联手防诈,那就更让人生疑了。公安机关真要查询、冻结可疑存款,根本无需得到储户同意。可见,银行与派出所合作云云,更像是不愿担责任的推诿之辞。 平心而论,银行希望防范诈骗的初衷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必须依法依规,不能侵犯储户合法权益。对于可疑交易,银行理应采取必要的核实措施,但不能简单地对所有较大额取款说"不"。防范诈骗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守护资金安全,用得不好就会伤及无辜。愿银行擦亮眼睛,在责任与风险之间把握好平衡,既尽职尽责,又不逾越红线。 当然,储户自身也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轻信来路不明的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银行、公安机关咨询、举报。"防范诈骗人人有责",光靠银行"从严",还远远不够。 "钱袋子"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愿银行对储户多些换位思考,对潜在风险多些警惕,既以"慧眼"守好储户的每一分钱,又以"善意"呵护好取款的自由。 储户的钱,到底能不能自由支配?怎样才能在防范诈骗和尊重储户权利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这个问题,还有待社会各界以智慧和良知给出答案。[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