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大爷早上去喂牛,突然发现一具男尸躺在牛棚里,背部被戳个血窟窿,大爷吓得瘫倒在地,民警赶到后,认定老牛认生,将前来偷牛的男子顶死,而大爷无责,岂料,家属却认为大爷看管老牛不力,竟要他赔偿50万,而法院判决亮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
“爸,您就跟咱们去城里住吧,妈走了,您这么大岁数一个人在家让我们如何放心。”张老汉儿子苦口婆心的劝道。
精神矍铄的张老汉大手一挥:“不去,坚决不去,我身体好的很,不用你们操心。去城里住鸟笼,我不习惯。”
“您天天在村里,就不想您的孙子孙女?”张老汉的女儿又劝道。
“让他们每天给我打电话,我也能去城里看他们,再说了我走了大黑咋整?”张老汉固执的说。张老汉说的“大黑”,正是他家里的那头老水牛。
自从妻子去世后,儿女们虽然孝顺,多次提出接他到城里养老,但张老汉始终固执地拒绝,他舍不得这片土地,更舍不得那头陪伴他多年的水牛大黑。
水牛是张老汉年轻时从集市上买回来的,对主人性格温顺,力大无穷,是张老汉耕田的好帮手。
张老汉与老牛搭档多年,彼此极为熟悉,而老牛逐渐显露出它的灵性,仿佛能听懂张老汉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
在农村,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都与水牛的感情特别深厚,张老汉也不例外,与老牛之间的感情日益深厚,彼此成为了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
这一天,张老汉的孙女过生日,他心疼孙女,便捉了自己养的土鸡,踏上了前往城里的路。
令张老汉没想到的是,他满心欢喜地期待着与孙女的团聚,却没想到家中的老牛成了某些人觊觎的目标。
村里的闲汉郑显平,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他在村口无意中看到张老汉进了城,家中没人,便心生邪念,准备想着去他家里摸点东西走。
到了夜里2点,月黑风高,郑显平蹑手蹑脚地翻进张老汉家的院子,又撬开了门。可令郑显平失望的是,他在张老汉家里翻了半天,一个子也没找到!
所谓贼不走空,郑显平一不做而不休,来到张老汉家牛棚,准备将牛牵走卖钱。
然而,平时温顺的老牛实际上很认生,再加上又是晚上,就在郑显平准备牵走老牛时,老牛突然发威,用角猛地顶向郑显平!
郑显平躲闪不及,锋利的牛角刺进了他的胸膛,郑显平瞬间倒下,老牛惊慌之下又一顿乱踩,郑显平很快失去了知觉。
一大早从儿子家回来的张老汉,见牛棚里的牛似乎不对劲,便想着去喂他点草。
哪知道,走近一看,才发现郑显平一动不动,躺在张老汉家的牛棚,鲜血顺着牛栏流到了路边早已干涸。
张老汉顿时大喊:“快来人啊,死人啦!”邻居们纷纷跑了过来,随后民警和120赶到,发现郑显平早已经没了呼吸。
事后,警方认定是郑显平入室盗窃和偷牛,反被牛顶死,张老汉不用负刑事责任。
可郑显平的家人悲痛欲绝,他们将责任归咎于张老汉家的老牛,还要求张老汉赔偿50万,自然遭到了张老汉的拒绝。
此事在村里引起了轩然大波,村民们纷纷为张老汉打抱不平,认为他是无辜的,郑显平偷鸡摸狗,是咎由自取,才导致了这样的悲剧。
可郑显平家人并不这么想,他们抱着郑显平的遗像,披麻戴孝,在张老汉家又是哭又是闹,声称不给钱此事就不能善了!
可张老汉坚持不给钱,郑显平家人竟将张老汉告上了法庭。
1、郑显平家人认为,张老汉的牛看管不力,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郑显平家人认为,没有证据显示郑显平去张老汉有不法行为,而且郑显平身上也没有偷盗张老汉家的物证。
老牛是张老汉家的,虽然温顺但只对熟悉的人,对陌生人老牛敌意很强,而老张对这头有风险的老牛看管上不严,导致郑显平被顶致死。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老汉饲养的老牛,就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2、张老汉认为,郑显平是入室盗窃,被牛顶死是其自身行为导致,与他无关。
张老汉表示,根据警方调查证据显示,郑显平涉嫌入室盗窃,从张老汉家中被翻得一篇狼藉的现场可以作证,而且郑显平有多次盗窃被拘留的前科。
作为一个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郑显平应该能预知偷一头认生的老牛存在的风险,而偷牛的后果也应由其自身承担。
至于老牛看管的问题,张老汉认为,老牛被栓在自家牛棚,并不是放到大街上攻击的郑显平,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他已经尽到了看管义务,无需为郑显平的死负责。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事后警方侦查的证据,可以推定郑显平入室盗窃的违法行为成立,法院予以认可。
入室盗窃本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违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受保护,而且根据张老汉提供的证据,他已经尽到了看管老牛的义务。
因此,法院认为张老汉在此事中无需为郑显平的死负责,判决驳回郑显平家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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