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了后是土葬好还是火葬好呢?# 我一直赞成土葬!我将自己给咸阳市政协递交的一份提案给友友们展示一下,敬请友友提出自己的建议—— 农村殡葬改革应从实际出发 近些年来,一些地区反复发生严重伤害逝者尊严和生者感情的事件,如江西上饶强制集中销毁五千口棺材等。这些事件的发生,让农村殡葬改革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一些地区的做法完全背离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更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埋下了祸根。做法简单粗暴,与法与理都不合情理,应该立即叫停。 理由如下: 1、 “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丧祭之礼自古以来在礼乐文明中有其特殊的重要性。在古代先贤心目中,丧礼、祭礼等安顿死亡的礼仪比其他处理日常生活的礼仪更为重要。 2、 “入土为安”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对待逝去亲人的基本做法,是普通百姓形成的传统思想观念。几千年土葬也不见得中国土地减少多少,只有那些王侯将相才遗留下一些大土堆,时间会埋葬一切痕迹的。 3、 火葬逝者时不仅不能尊重逝者,而且造成环境的污染。中国每天的火化人数在4.1万左右,火化一具尸体需要消耗10-15公斤的柴油和20度左右的电,而这些消耗的能源相当于一辆小汽车行驶800公里的损耗。 4、说起火葬,很多人甚至觉得“死不起”。就拿“墓地按揭贷”来说,一些银行和陵园联合推出了“墓地贷款”业务,一块墓地最高能贷20万元,并且不需要任何抵押。而公共水泥墓地破坏土地资源,成为一种负担。火葬后二次入葬浪费巨额钱财,给民众造成了极大地经济负担。 建议:遵照传统习俗,农村地方继续实行土葬政策。 1、 继续实行土葬,提倡从简原则:深埋地下,不采用水泥箍墓,不设立墓碑。“深埋土葬”是一种新型的绿色生态殡葬法,摒弃了火化环节,减少污染的同时,还可以满足逝者“入土为安”的想法。将逝者的遗体存放在可降解的棺木中,挖一个深坑埋入地下,地面不留坟头和墓碑,继续用来耕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下的棺木和遗体会被微生物分解成有利于土壤的肥料。 2、 集中划定公共墓地,设定最后期限。一块墓地以最后一个逝者入葬后,划定一段时间(可以是二十年或三十年),将墓地进行平复,作为耕地继续使用。国家许多地方这样来做,群众没有反对的。这样既尊重逝者与生者,也不污染环境、浪费土地资源。人来于尘土,仍归于尘土。 3、 城市也可以学习农村的做法,不要形成那么多令人恐怖的水泥墓地,对环境的破坏也是触目惊心。 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 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 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 三要加强管理。乡镇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下面图片给友友们展示一下水泥墓地的恐怖!这才是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