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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女子9年献血近4000毫升,岂料,女子母亲突遭车祸需要输血,当女子拿着献

河南,一女子9年献血近4000毫升,岂料,女子母亲突遭车祸需要输血,当女子拿着献血证和户口本,到血站申请用血时,对方竟表示:要证明你妈是你妈!谁知派出所也无法开证明,网友:献血的时候为什么不要证明? (来源:小莉帮忙)

张霞焦急的问医生:“医生,我妈的病有救吗?”

医生看了看报告,对张霞说道:“你母亲这个病是突发情况,如果手术的话,机会还是非常大的!”

张霞面露喜色,连忙问道:“那医生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手术呀?”

医生看了看检查报告,又对张霞说道:“这个手术需要大量输血,您这边之前有过献血记录吗?”

张霞一听顿时放心不少,她颇有些自豪的说道:“我身体一直不错,9前就开始献血,目前献血量都有4000毫升咯!”

医生面露赞扬的神情,然后对张霞说道:“这样,我开个手术需要用血的证明,您呢,带好献血证和户口证明,去血站申请免费用血,这样也少了很大一笔手术费用。”

张霞不住的向医生道谢,心里默默想着,还是好人有好报,她这么多年来坚持献血,总算能有自己用上的一天。

可当张霞拿着医院的证明,自己的身份证和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到达血站后,工作人员却犯了难。

对方说道:“大姐,您这些材料无法证明您和您母亲的母女关系,按规定我们不能给你申请用血的!”

张霞一听也有理,但找了一圈,她也没找到工作人员所说的证明关系的材料,只得将自己的户口本和母亲的户口本都拿到了血站,希望她们能尽快通融一下。

可还是被血站工作人员拒绝,对方仍表示:“您的这些材料还是不足以说明您和你母亲的母女关系,我们建议您到社区或者派出所开个证明!”

张霞一听就火了,大声嚷嚷道:“我母亲的户口本不能证明么?非要我再跑一趟派出所才能办么?”对方则十分抱歉地点点头。

可当张霞去街道所在的派出所开具母女关系证明时,派出所也犯了难,对方表示:“您的户口迁入迁出过好几次,我们也没办法帮您开具这样一个证明的!”

对方还表示:“您母亲的户口本有您的第一次户口迁出记录,是可以证明您是您母亲户口里曾经的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是不需要再开证明的。”

按派出所的说法,张霞只能去她出生地方,也就是第一次户口迁出的派出所开证明,才能证明她和她母亲的母女关系。

可母亲的户口所在地也有过迁出记录,如此复杂的情况,张霞难免要跑好几趟,但她认为母亲户口本就能证明她和母亲的关系,血站的要求太过苛刻。

张霞再次找到了血站,这次希望他们能帮忙报销母亲的用血费用,因为在她弄母女证明期间,母亲已经自费输血了。

不过,血站还是坚持需要母女关系证明才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张霞气不过,直接找来了媒体帮忙协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张霞的母亲是否有免费用血的资格?

根据《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张霞母亲作为张霞的直系亲属,是可以享受到免费用血服务的,张霞在9年时间里,献血高达4000毫升,相当于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

根据河南地方献血用血相关规定,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献血者则终身免费用所需血量。

张霞完全符合上述条件,她的子女和父母都能共享她献血后免费用血的权利,而张霞母亲手术只需要800毫升,完全可以免费用血。

2、如何看待血站需要张霞证明母女关系的证明?

根据《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享受免费用血时,必须有两者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实际上,要求献血者提供与用血者之间的亲属关系,不仅是保障献血者的权利,也是基于血站血液安全保障的需要,有这个规定并无不妥。

不过,这里的“有效证明材料”并未强调一定要是派出所开具的母女关系证明,

根据《民法典》规定:亲属关系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为证据。通常情况下,户口本就可以证明双方的亲子关系。

派出所提供证明往往是用在户籍登记错误或者存在其他影响户籍合法性的事项,因此,在有户口本证明的前提下,再要求张霞提供派出所的证明,在程序上确实有些机械和苛刻。

在媒体的协调下,血站工作人员向上级进行了请示,而上级部门认为张霞母亲满足用血需要,并承诺在一周内为张霞母亲报销用血费用。

用血申请固然需要严格的证明,但脱离了方便无偿献血者的初衷,正如网友说的,如果用血和无偿献血一样方便,那么就不会出现献血量逐渐下降的情况了。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