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男子想80000元卖掉老宅,给患癌父亲看病,一个大学女教授把房子买了下来,没想到,10年后,男子条件好转,竟然想再买回去,女教授一口回绝,被男子告上法庭,两人连打了17场官司,法院的判决始料不及。 那一年,李越的父亲不幸查出患有晚期肺癌,家中顿时陷入了雪上加霜的窘境,为了给父亲治疗,李越不得不将手中仅存的那间祖宅出售,以求筹集一笔医药费。 由于着急用钱,他只身在家乡城里打听了一番,很快就接到了一个出价8万元的买家——一位名叫王桦的大学退休副教授。 虽然价格只有宅院原值的一半不到,但眼下家中是穷困潦倒,李越也只能暂时将宝贵的祖宅割爱了,双方很快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转眼十年过去了,在这十年里,李越一家的生活终于好转了,李越不但为父亲攒足了后期的治疗费用,自己也渐渐实现了财务自由,回首往事,他内心有个强烈的愿望,就是想将当年割爱的祖宅买回来。 有钱能使鬼推磨,李越一下子就拿出了8万元现金,笔直地来到王桦家中,提出以原价回购宅院,不料王桦非但拒绝了他的提议,还直接将他打发了回去。 对王桦的无理回绝,李越自是深感委屈和愤怒,他认为,当年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在其危难时期达成的,而且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行情,属于失公平情形,因此该合同理应无效。 于是,李越痛定思痛,对王桦提起了诉讼,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李越的代理律师坚持认为,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市值超过20万元的住宅,价格严重不公,显然有失公平;且当年李越是被迫出售,属于缺乏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合同应属无效。 相反,王桦则大声疾呼,认为李越出售时是在完全知情且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关于买卖价格的条款并没有任何瑕疵,双方均无不公平情形,况且合同订立已有十年,期间王桦还对房屋进行了数十万元的装修和加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最终,在一番激烈的法律辩论之后,法官作出了对李越有利的判决,法院认为,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其房屋,双方当年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法院最终判决李越胜诉,责令王桦返还祖宅。 法院一锤定音,案件本应就此画上句号,然而始料未及的是,王桦并未因裁判而就范,相反在接下来的十年间,双方在法院和法庭之间你来我往,上上下下共计打了17次官司,每当有一个新的庭审结果出炉,王桦便立即对判决结果申请复议和上诉。 然而,无论王桦如何孜孜不倦地上诉复审,最终的判决结果却始终如一:从一审到二审,再到终审,法院判决李越胜诉的结论历历在目,购房合同无效这一判词,成为了两人之间谁也攻不破的高墙。 眼见官司打了这么多年,没有办法的王桦只能暗自叹了口气,认命般地搬离了这座宅院,可叹的是,他为这座房子投入的装修费和加建费几十万元,在这场诉讼的漩涡中也无处可索回。 此案一出,立刻在全国引发了热烈的关注和讨论,对于李越的做法,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双方各执一词,争辩不休。 反对者认为,李越之所以卖房,是出于自己的考虑,与王桦并无半点关系,他后来又找理由将房子要回去,显然动机并不那么单纯,背后必有其他企图,这一做法,无疑是在利用法律的漏洞行骗,是对民事诚信的严重伤害。 支持者则认为,何谓公正? 总的来说,此案引发了民众对合同神圣性及其例外情形的重新思考,很多人呼吁,在追求诚实守信的同时,也要合理保护当事人的切身权益,通过完善法律来达成公平正义,在签订重大合同时,应格外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秉持诚信原则,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王桦而言,虽然他的装修及加建费用付诸东流,但最终不得不离开这座宅院,尽管如此,他仍表示服从法院最终的裁决,并且祝愿李越一家安康。 虽然这场官司始料不及的艰难曲折,但为了祖宅终究是值得的!从今往后,他将带领全家人,在这里安居乐业,过上自己向往已久的生活。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2023-11-18 《北京男子8万卖宅基地给高校教师,11年后反悔欲买回遭拒,法院翻墙破门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