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花50万彩礼,娶了相亲女子,岂料,新婚妻子却找各种借口,逃避与丈夫肌肤之亲,且刚结婚不久,妻子就跑回娘家,直接住了一年多,男子要求离婚并退彩礼,竟被一口拒绝,而法院判决更让男子难以接受! (来源:越牛新闻)
“你到底还回不回这个家?咱俩这日子还能过下去吗?”胡雪峰质问电话那头的妻子。
妻子李莉沉默几秒,悠悠回道:“过不下去就离嘛,我说离婚,你又不同意,我能有什么办法?”
胡雪峰一听妻子的语气,充满了不屑与满不在乎,他的怒火到达了顶点:“你就这个态度是吧?你是不是从始至终都在骗我?”
李莉当即反呛道:“咱俩性格不合适,结婚就是个错误,我忍受不了你这样的男人,事实就是这样,其他的我无话可说!”
胡雪峰顿时大吼道:“你说话要讲良心,结婚一年多,你尽过妻子的义务吗?连同床共枕都没有!哪个夫妻像我们这样?”
“我不想多说,之前我提过离婚,是你不同意的,接下来你想怎么办都是你的自由!”李莉情绪依旧十分平静。
“好!离婚可以,我给你的50万彩礼,你必须还给我!咱俩没有夫妻之实,我守了一年多活寡,这钱你必须还回来!”胡雪峰提出了最后的底线。
岂料,李莉突然激动起来,大声质问道:“彩礼那是你娶我该花的钱,凭什么还给你?”
胡雪峰听后肺都快气炸了,当即吼道:“你说这话还要不要脸?你不尽妻子的义务,还不还钱,哪有这样的美事,那是我家所有的积蓄,不还回来,咱们法院见!”
李莉顿时生气了,丢了句:“随你便!”就挂断了电话。
胡雪峰听着电话的盲音,又想着这一年多结婚后的鸡飞狗跳,他心里既愤怒又后悔!
那是2年多前,胡雪峰已经30多岁,家里找了媒人给他介绍了很多对象,却都没有成功。后来,一个远房的亲戚,把李莉介绍给了胡雪峰。
初次见面,李莉长相秀丽,而且待人十分贴心,一下就俘获了胡雪峰的心,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
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李莉说,按她们家乡的习俗,彩礼必须得50万才能把她娶进门。
胡雪峰家里条件一般,但已经彻底被李莉迷住,心里想着砸锅卖铁,也要凑够50万将她娶进门。
就这样,东找亲戚凑凑,西找同事朋友借借,才把这笔巨款彩礼凑齐,李莉也如约嫁进了胡家。
令胡雪峰万万没想到的是,妻子进门后性子来了个180度大转变,不仅嫌弃胡家穷,还埋怨胡雪峰的父母,骂胡雪峰窝囊废。
面对判若两人的新婚妻子,胡雪峰也没什么办法,可一吵闹,李莉就拉着行李箱跑回了娘家。
还有一个让胡雪峰难以启齿的事,那就是妻子一直拒绝与他有肌肤之亲,据李莉新婚夜的说法,她需要一段时间习惯一个陌生男人睡在她旁边。
随着争吵加剧,李莉干脆收拾细软,跑回娘家不再回来,期间甚至跑到法院起诉与胡雪峰离婚。
可胡雪峰没同意,或许他心里依旧喜欢着李莉,又或许他花了这么多钱和精力娶回的妻子,就这样离婚,他又心有不甘。
令胡雪峰没想到的是,李莉这一去,竟在娘家呆了一年多,也就出现了开头的这一幕!
思来想去,胡雪峰将李莉告上法庭,要求两人离婚,并且还要求李莉将50万彩礼还回来!
1、法庭上,胡雪峰的理由也很充分,两人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李莉应当还钱。
胡雪峰认为,虽然他和李莉结婚了一年多,但一直没有夫妻之实,不仅如此,李莉婚前婚后性格判若两人,有骗婚骗彩礼之嫌。
婚后两人经常争吵,而且已经分居1年多,感情早已经不在,离婚诉求合法合理。而50万彩礼,胡雪峰认为李莉应当1分不少的归还。
根据《民法典》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法院应支持返还彩礼。
胡雪峰表示,两人结婚后,他的状态与“守活寡”无异,李莉以各种借口不与他共同生活,符合退还彩礼的情形,应当退还这50万。
2、李莉则有不同意见,认为离婚是胡雪峰的过错,而且两人有共同生活。
李莉表示,之所以请求离婚,是因为两人性格上的巨大差异,以及婚后家庭生活的巨大落差,主要原因还是在胡雪峰身上。
至于胡雪峰提出的两人没有共同生活,李莉拿出了反驳证据,她展示了两人的聊天记录,还有她为家里购置日常用品的记录。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李莉认为,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今婚结了,赠与已经完成,胡雪峰提出离婚返还彩礼没有依据。
3、法院任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雪峰与李莉双方婚后争吵不断,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准予两人离婚。
虽然两人结婚登记后确实有过共同生活,但是共同生活时间并不长(李莉结婚不久就跑回了娘家),而且两人并没有夫妻之实。
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共同生活时间等综合判断,最后法院判处两人离婚,李莉返还彩礼32万元。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婚姻的纠纷大多数与彩礼有关,真心相爱何必在乎彩礼,当然,假借结婚骗取彩礼更要不得!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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