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60多岁退休大爷,坐公交车没座位,便要一小伙让座,见小伙没反应,暴躁大爷突然揪住小伙,狂扇了他4个耳光,小伙强忍疼痛让出座位,岂料,大爷却心脏病突发猝死,事后其家属竟要小伙赔50万,法院判决亮了! (来源:郑州中院)
“我说你这小伙子,看不到老人家在里旁边吗?都不知道让座?”老刘义愤填膺,怒斥着面前的小伙子。
陈小川突然被人推醒,还没反应过来,见旁边的一个大概60多岁老人正朝自己怒喝,从老人语气里,明显是埋怨陈小川没给他让座。
陈小川有些生气,对老刘说道:“大爷,我坐的也不是老弱病残孕的专用座椅,您找我让座不合适吧?”
见陈小川不仅不让座,还当众和他犟嘴,老刘顿时火冒三丈,对陈小川骂道:“我说你这个年轻人,怎么这么没教养?我看你还是学生打扮,你们学校没教过你尊老爱幼吗?”
陈小川确实是大学生,昨晚参加同学生日聚会,狂欢到很晚,所以他非常疲惫,今天早上上了公交车倒头就睡着了。
要是在平常,陈小川见老人上车肯定第一时间让座,可今天的大爷出言不逊,含沙射影骂他,让陈小川非常反感。
陈小川也不示弱,对着老刘回呛道:“让不让座是我的自由,凭什么一定要让?我看大爷你也不缺胳膊少腿,后排座位还有好几个空位,那些位置不能坐吗?”
老刘怒火中烧,这前排靠窗的位置,一直是他的最爱,也是他的专座,以往只要他示意别人让座都非常顺利,不想今天遇到刺头了!
老刘脸色被气得通红,他给陈小川下了最后通牒:“小伙子,我就问你一句,这座你到底让不让?”
陈小川见老头威胁自己,顿时更加恼火,于是干脆不理面前的大爷,而是头一扭,往窗外方向看去!
这下老刘被彻底激怒,突然抬起手就狠扇了陈小川一个耳光,还没等陈小川反应过来,老刘竟左右开弓,连续狂扇了陈小川4个耳光!
响亮的回声都盖过了公交车嘈杂的噪声,车上所有人都看向了两人!陈小川瞬间肺都快气炸,他捂着脸一下跳起来,就准备出手还击!
就在这时,一个大妈上前劝阻:“哎呦,小伙子,你可不能动手,我看这老头是老糊涂了,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打坏他你反倒事大……”
陈小川瞬间冷静下来,面前的老头满脸通红,嘴里还喘着粗气,而且身体东倒西歪,看上去有点站不住,很明显,刚刚狂扇4个耳光让他耗费不少气力。
陈小川撰紧拳头,却始终没有出手,他明白如果他现在打回去,只会让他更加被动。
眼见全车人都在看着自己,陈小川甚至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恰好公交车到了站点,他迅速的跳下了车。
可事情并没有结束,老刘虽然十分生气,但好在赢得了这场争座的胜利,他志得意满坐上了陈小川刚逃离的座位!
没想到,公交车还没开几步,老刘突然身体颤抖,脸色变得异常苍白,双手痛苦的还捂住胸口,嘴里似乎还喊着救命。
周围的乘客见状大惊,连忙提醒公交车司机,司机又惊又怕,开着公交车就赶往医院,可还是晚了一步,老刘已经死亡,而原因则是心脏病突发。
由于老刘死亡原因明确,事后民警只是简单的找陈小川了解了一下情况,认为他没有责任便放了他。
岂料,老刘家属却不干了,认为老刘的死都是陈小川造成的,一怒之下将他告上法庭索赔50万!
1、家属的说法也很简单,老刘的心脏病是陈小川引发,他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家属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公共交通座位,老弱病残孕有优先使用权。从道德角度来讲,陈小川不让座就违背了尊老爱幼的传统,本来就一定的过错。
在争座过程中,正是由于陈小川言语刺激,导致老刘心脏病复发而亡,是老刘死亡的诱因。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陈小川应当承担老刘死亡的责任。
2、陈小川则认为,老刘的死与他无关,他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陈小川表示,他坐的位置并非老弱病残孕专座,老刘强制要求他让座,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他不存在过错。
再则,整个争执过程中,陈小川表示自己没有任何出格的言语,甚至在遭到老刘殴打后,不声不响下了公交车。
更为关键的是,陈小川表示他并不知道老刘有心脏病,也没有言语刺激的主观故意。
作为一个有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老陈应该可以预知心情起伏对他病情的影响,将死亡责任赖到陈小川头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小川所坐座位并非老弱病残专座,法律上并未强制规定必须让座,陈小川并无法律上的过错。
至于家属认为陈小川言语刺激是故意伤害,法院认为,陈小川的言语并无不当和有攻击性,而且陈小川也没有主观刺激老刘的故意,家属说法不成立。
况且,陈小川在遭到老刘殴打后并未还击,也没有其他言语刺激动作,因此,法院认定陈小川在整个争执中没有过错。
侵权赔偿的前提是行为人有过错,又或者说有违法行为,因此,老刘家属赔偿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老刘家属的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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