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广西桂林,一单身小伙花了10000多元买了俩硅胶实体娃娃,收到货后,小伙试了试发

广西桂林,一单身小伙花了10000多元买了俩硅胶实体娃娃,收到货后,小伙试了试发现手感不好而且不舒服,于是觉得材质有问题,花了500元检测后发现是这是一种合成橡胶,于是小伙联系商家质问此事,没想到,商家竟然告诉小伙这不影响使用。

李明是一个单身小伙,他平时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但内心却充满了对生活的渴望和对爱情的向往。由于种种原因,李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伴侣,这让他倍感孤独。

一天,李明在网上无意间看到了一款硅胶实体娃娃的广告,广告中宣称这款娃娃手感真实、质感细腻,能够给人带来无与伦比的体验。李明心动了,他想,或许这款娃娃能够填补他内心的空虚,给他带来一丝慰藉。

于是,李明毫不犹豫地花费了10800元购买了两个硅胶实体娃娃。他期待着它们的到来,幻想着与它们共度美好时光。

然而,当李明收到货后,却发现事情并非如他所想象的那样美好。

首先,李明发现这两个娃娃的手感并不如广告中所说的那样真实细腻,反而有些硬邦邦的,摸起来很不舒服。他怀疑这可能是材质问题,于是决定进行进一步的检测。为了弄清真相,李明又花了500元请专业人士对娃娃进行了材质检测。

检测结果出乎李明的意料,这两个娃娃竟然是由一种合成橡胶制成的,根本不是广告中所宣传的硅胶材质。李明感到十分气愤,他认为商家欺骗了自己,于是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明首先联系了商家,要求退货并赔偿。然而,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甚至是表示不影响使用。

见商家拒绝承认自己的错误,李明感到十分无奈,他明白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庭上,李明充分阐释了自己的观点。

李明表示,这款销售产品用TPE(塑料)材质做成,而且商家自己明知不是硅胶产品,而在网络平台选择产品类别时,还在专销硅胶产品的网络平台上以硅胶产品出售和宣传,是明显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说明商家欺诈成立,理应“退一赔三”。

商家面对李明的起诉,选择了不应诉,不出庭的应对策略。

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本案?

首先,李明和商家就买卖实体娃娃一事协议一致,该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已实际履行完毕,双方之间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根据产品的宣传截图,其产品在材质上标注了硅胶字样,而李明鉴定为合成橡胶材质,因此,商家所作广告中对产品材质的描述存在虚假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但是,李明一次性购买两个产品,这明显和正常的消费习惯不符,而且也没有对一次性购买两个产品做出合理性解释,所以,李明一次性购买两个产品的行为,显然不仅仅满足日常使用。

而且在发觉产品有问题时,第一时间并不是和商家协商,反而将产品送至专业机构检测,该行为也异于普通消费者产生纠纷后的惯常做法。

结合李明在本院的其他索赔案件,法院认定李明购买涉案商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是为了事后索赔,因此李明并不是消费者。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据此,法院判决商家退还李明10800元货款,李明应将两个产品退还给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