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斗胆猜测一下,在这个警方的通报中,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是不是死了3个人? 5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河北省曲阳县燕赵镇寺留营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今天当地警方发布了警情通报。 这则通报称:经查,窦某某与马某某因经济纠纷,两人先是打电话互相谩骂。随后两人在村内道路上相遇,于是双方发生冲突,窦某某持刀致马某某等3人受伤,伤者被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通报内容来看,窦某某与马某某在村街上相遇后,窦某某就持刀行凶。最后导致马某某等3人受伤。这多出来的2个人,由于文中没有任何交待,显得有些突兀,让人摸不着头脑。 此外通报中提到“伤者被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我思考了一下,认为应该是3名受伤者最终都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各位对此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吗? 我不能说这个通报写得不好,只是感觉有些地方确实让人理解起来有些费劲。死了几个就是几个,没有必要搞这些弯弯绕,让公众去猜测到底是死了几人,这么做没有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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