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周五盘后,证监会发布财务造假,予以ST。 令人惊讶的地方在于: 1、锦州港10大股东中第2大股东和第3大股东,在5月29日-30日分别发布2个质押公告,将持有的股份全部质押。一个只剩下405股(全部质押),1个只剩下10%股份(26,810,725股)。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圣”)持有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220,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414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西藏天圣累计质押数量为120,2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6.004121%,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 405 股。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持有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 285,710,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西藏海涵累计质押数量为 258,9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90.62%,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 26,810,725 股。 2、问题在于:有没有内幕消息,内部利益交换,在证监会发布之前,完成质押;什么样情况下能够股份全部质押,短期内二级市场无法交易,只能不停质押,谁给予的这样的时间差,导致能够全部质押成功? 两天前质押成功的质押机构 锦州市古塔区本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不得瑟瑟发抖,谁做的决定,最低1.3元的平仓线,能否平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