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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女子与男友恋爱5年,登记没多久,丈夫就因溺水身亡,获赔110万补偿金。女子

江苏,女子与男友恋爱5年,登记没多久,丈夫就因溺水身亡,获赔110万补偿金。女子对公婆说,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婆婆心里过意不去,主动给了女子10万元。不料没过多久,女子便有些后悔了,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人想不到。

(案例来源:江苏省淮阴市淮阴区法院)

“我们拿她当亲生女儿看待,她竟做出这种事!呸!”

老蔡夫妇拿着法院的传票,手忍不住的哆嗦。自己刚刚经历丧子之痛,又被人告上了法庭,而告自己的人,却是自己的“好儿媳”。

老蔡的儿子叫蔡伟,女朋友叫做陈可欣,俩人从上学的时候就确定了恋爱关系。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之后,俩人决定登记结婚。

对于陈可欣,老蔡夫妇喜欢的不得了。自己的这个“准儿媳”,不仅长的漂亮,心地也善良,嘴巴也甜,一看就是孝顺的姑娘。

老蔡夫妇本就没有女儿,陈可欣被他们当成女儿来宠。

为了尽快让小两口结婚,老蔡夫妇没有任何犹豫,掏出自己所有的积蓄,给两人付了房子的首付,接下来就是准备两人的婚礼了。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蔡伟与陈可欣登记结婚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办结婚酒席,蔡伟就因为失足跌入水中,溺亡了。

事后,蔡伟的工作单位,给补偿了110万。

可是给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老蔡失去了儿子,陈可欣也永远失去了丈夫。

处理完蔡伟的后事,老蔡夫妇与陈可欣再次坐在一起。三双眼睛相顾无言,尽是泪水。

“爸,妈,你们就蔡伟这一个儿子,虽然我跟蔡伟登记结婚了,但是这钱,我一分钱也不能要。”

听到陈可欣还给自己喊爸妈,老蔡夫妇心里又一阵悲伤,多么好的儿媳妇呀,奈何无缘成为一家人!

“孩子,你如此懂事,我也于心不忍,这10万你一定要拿着!”

架不住老蔡夫妇的苦苦哀求,陈可欣最终接受了这10万块钱,双方还立下了协议。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不料没过多久,陈可欣就再次上门,称自己当时“神志不清”,要求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老蔡夫妇自然不会同意,陈可欣便将老蔡夫妇告上法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根据《民法典》第六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审理发现,用人单位赔偿的110万,其中43万,是单位体恤老人失孤,用于老人养老的,剩余的才是补偿。

另外,双方所立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法院最后判决:驳回陈可欣的诉求。

(文中皆为化名)

评论列表

随意
随意 54
2024-05-31 10:23
扯犊子,难道溺水身亡是工伤,单位补偿110万元?

吴达 回复 06-01 08:16
这个要看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和内容。

龍騰四海
龍騰四海 28
2024-06-01 23:25
有可能是真的賠了110 萬啊!如果死者是遊泳教練,或者是潛水員,又或者是考古學者。船員。碼頭工人,海上作業者。都是有可能獲得賠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