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老汉清早去喂猪,突然发现,一个无名男尸竟躺在猪圈里!老汉吓得魂飞魄散,连忙查看监控,才发现男子深夜翻进猪圈,竟想偷小猪崽,不想却被暴躁的母猪攻击,一头将男子撞倒拱死,事后警方认定老汉无责,岂料,男子家属却向老汉索赔80万,法院这么判! (来源:裁判文书网)
陈建国是个无人不知的老光棍,他那沧桑的面容下隐藏着年轻时的轻浮和放纵。
五旬之年,他依旧游手好闲,常常在村里的小巷子里闲逛,偶尔还会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村民们对他敬而远之,派出所的民警也对他颇为熟悉,因为他已经两次因为偷窃被拘留。
最近,陈建国又听到了一个让他心动的消息——王老汉的养猪场里,母猪们纷纷产下了可爱的小猪崽。
陈建国的心开始蠢蠢欲动,他觉得自己或许可以从中捞到一笔不义之财。毕竟,母猪他搬不动,但小猪崽应该还是能够轻易抱走的。
王老汉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勤勤恳恳地工作,为了改善生活,他借了一笔钱,在村边的荒地上盖起了两排简易的平房,买进了几头母猪精心饲养。
母猪们不负所望,相继产下了小猪崽,王老汉的脸上洋溢着满足和喜悦的笑容。他盘算着等小猪崽长大一些,就卖掉一部分,以此来还清借款。
夜色降临,陈建国悄悄地从家里溜了出来。他穿过寂静的村庄,来到了王老汉的养猪场附近。养猪场周围静悄悄的,只有偶尔传来的猪叫声打破了夜的沉寂。
陈建国蹑手蹑脚地靠近猪圈,发现养猪场的围墙并不高,而且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破损。他轻易地翻过了围墙,小心翼翼地靠近了母猪和小猪崽们所在的猪圈。
他轻轻推开了猪圈的门,一股浓重的猪粪味扑鼻而来。他皱了皱眉,但还是强忍着走了进去。
手电筒的光芒在猪圈里摇曳着,照亮了眼前的一幕——一窝小猪崽,横七竖八地躺在母猪的肚皮上呼呼大睡。陈建国顿时大喜过望,他随手就挑了一只个头稍大的小猪崽准备抱走。
然而,就在他抱起小猪崽的那一刻,母猪突然惊醒了!它瞪大了眼睛看着陈建国这个陌生人侵犯它的领地,还试图带走它的孩子。
母猪的眼中闪烁着愤怒的光芒,它猛地站起来冲向陈建国。陈建国被吓得魂飞魄散,他慌忙想要逃跑但已经来不及了。母猪一个猛撞将他狠狠地撞倒在了猪圈的水泥墙上。
由于地面湿滑,加上母猪的冲击力巨大,陈建国一下子失去了平衡。他的后脑勺狠狠地磕在了墙的棱角处,顿时血流如注。
他疼得几乎要昏厥过去,但母猪并没有放过他,它继续用头猛拱着陈建国,仿佛要将这个侵犯者赶出它的领地。
陈建国已经无法动弹,他只能无助地躺在地上任由母猪攻击。母猪发泄完愤怒后,又带着小猪崽们回到了原来的位置,继续呼呼大睡起来。
而陈建国则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动不动,只有鲜血还在不断地从他的后脑勺流出。
第二天早上,王老汉像往常一样起床去喂猪。当他走到猪圈时,却看到了惊人的一幕——陈建国的尸体躺在猪圈里,鲜血已经染红了一大片地面。
王老汉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他连忙跑出了养猪场报了警,还打了120急救电话。很快民警和医生赶到了现场。
他们发现陈建国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他的后脑勺有一个巨大的伤口血流不止。
经过勘查和查看监控,民警们发现陈建国是擅自闯入养猪场,试图偷走小猪崽时被母猪攻击致死的。王老汉并没有任何过错,因此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然而,令王老汉万万没想到的是,陈建国的家属却认为是他家的母猪拱死了陈建国。他们一怒之下将王老汉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费用近80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陈建国的家属认为,虽然陈建国去偷猪崽确实有错,但错不致死,王老汉养的母猪将陈建国攻击致死,已经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老汉养的猪造成陈建国死亡,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王老汉则大呼冤枉,认为陈建国进入他猪圈里盗窃小猪,他这种行为本就违法。
而且作为成年人,陈建国可以预知母猪产后性格暴躁,会出现攻击陌生人的行为,因此,他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陈建国家属认为猪圈母猪有较强的攻击性,而且猪圈湿滑是造成其死亡的根本原因。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建国入户盗窃,已经触犯法律,违反法律的行为,作为受害者王老汉没有保证陈建国安全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院认为,王老汉无需为陈建国的死亡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驳回了陈建国家属的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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