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水端平?国际刑事法庭对内塔尼亚胡发出逮捕令的同时,先别急着叫好,他们对哈马斯也发出了逮捕令。 而且,从数量上来看,以色列方面他们只逮捕内塔尼亚胡和他们的防长,而他们却要逮捕哈马斯的三个人。您说,他们还是偏向谁? 而且,内塔尼亚胡有美国的庇护,就是借他们几个胆子,他们也不敢真逮捕他。 因此,从数量和执行力度上来看,他们对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就是无关痛痒的事情。可是对于哈马斯来说,那可有点“四面楚歌”的味道,也就是说,他们都不能去到欧洲的这些国家了。 所以,国际法庭这是不是要欲盖弥彰?明明是想逮捕哈马斯的这三个人,但是为了掩人耳目,与此同时也假装通缉一下内塔尼亚胡。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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