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女子在医院照顾丈夫期间,不慎在走廊摔倒,造成10级伤残。经过调查发现,女子摔倒原因,是因为另一名患者,将漱口水吐在了地上。女子遂将医院与那名患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60000元。法庭上三方针锋相对,法院最后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李梦有些绷不住了,自己的丈夫在医院还没好,自己的腿上,又被打进一颗钉子。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竟然是一口不起眼的“漱口水”。
这段时间,李梦可以说是心力交瘁。丈夫突发脑梗,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跟她说:多亏发现的早,不然人就保不住了!
可是丈夫依旧躺在病床上不省人事,李梦的心,始终在那里悬着。
经过几天的治疗,丈夫的情况终于好了很多,甚至能够跟李梦正常的交流。见丈夫身体好转,李梦的心情也跟着好了很多。
为了给丈夫增加营养,李梦每天都会在家里做好饭,然后送到医院给丈夫吃。
“那会你不在,医生说,在观察几天,我就能出院了!”
听丈夫说快要出院了,李梦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心情也轻松了不少。在丈夫吃完饭之后,李梦准备去刷碗,顺便去感谢医护人员,这段时间对他们的照顾。
哪里想到,在经过走廊的时候,李梦突然感到脚底一滑,身子控制不住的倒了下去,随后就是眼冒金星,腿部传来钻心的疼。
好在护士就在不远的地方,见李梦摔倒,询问原因后,赶紧将李梦送到门诊检查。
经过医生的诊断,李梦左侧胫骨平台骨折,经过治疗,医生在她腿部植入一枚钉子。
而丈夫得知李梦不慎摔倒,因为急血攻心,病情也变得不稳定起来。
事后,躺在床上的李梦,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己走的好好的,怎么可能突然摔倒呢?
于是李梦便要求查看当时的监控。监控显示,在李梦经过之前,有另外一名患者,随意将漱口水吐在了地上。李梦经过这里的时候,正好踩在漱口水上,这才摔倒了。
在医院的协助下,很快便找到了这名患者。不过这名患者却认为,自己就是吐了吐漱口水,李梦摔倒了,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气愤不已的李梦,决定将医院、这名患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
医院、患者,是否应该为李梦的受伤,负法律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这名患者随意吐漱口水,是导致李梦受伤的最主要原因,存在主要过错,为此法院认为,患者应该承担90%的赔偿责任。至于医院方面,因为无法预判李梦会摔倒,所以医院无责。
出现意外,是谁也不想看到的事情,可是很多的风险,确实是可以提前规避的,通过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一定要注意生活上的细节,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