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邻居!”浙江杭州,女子去楼顶晒被子时,发现楼顶有几株非常漂亮的花。女子拿出手机一搜索,发现疑似罂粟,于是果断报警。经过民警确认,这些确实是罂粟,当即找到业主,对此进行铲除。网友:这对邻居以后恐怕不好相处了吧?
(案例来源:北青网)
5月8日,一个难得的好天气,趁着阳光明媚,周女士带着她妹妹把家里的被褥好好晒晒,给被褥除个螨虫。
来到楼顶,晒好被子后,刚准备下楼,周女士偶然发现楼顶角落有几株非常美丽的花。
她是个爱养花的人,家里也养了不少花,周女士不由得停下脚步,仔细端详着这几株花。
看了一会,她觉得这些花看起来像虞美人,但又有点不太像,比她之前种的虞美人更加艳丽。
出于好奇,周女士拿出手机拍照搜索,这一搜索不得了,她发现手机提示这是罂粟。
从搜索结果来看,这个花和罂粟的相似度非常高,达到了96%,周女士心里非常惊讶,难道有人在楼顶种植罂粟吗?这可是毒品啊!
周女士虽然不敢百分百确认,但她还是拨打了110报警求助,让警察来确认一下。
很快,警察就来到小区楼顶,经过仔细查看,警察确认这确实是4株罂粟。
随后,警察走访调查,发现这些花的主人正好就是周女士的邻居,该小区的业主胡女士。
警察把胡女士带到楼顶,询问着她:“知道你种的这是什么吗?这是罂粟,毒品!”
听到警察说毒品两个字,胡女士吓的一激灵,赶紧解释:“那不好种的,我看这个花很好看,就养着了,真的不知道这是毒品。”
看到胡女士确实不知情,而且种植数量并不算大,民警对胡女士现场进行了宣传教育。
最终,公安机关对胡女士进行依法处理,将她种植的罂粟植铲除、销毁。
事后,民警还对周女士提出表扬和感谢,表扬她为小区的和谐稳定做出的贡献。
事件平息了,大家反而担忧周女士和胡女士的关系,本来是一件小事,经过报警处理,邻里之间会不会有矛盾和纠纷呢?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举报,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周女士的做法是合法的。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周女士看到自家楼顶有罂粟,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及时报警求助,这是她的权利也是义务,这样的做法确保了小区的安全稳定。
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周女士做法并无不妥,只是情理方面,让胡女士有点下不来台。
2、幸亏及时发现,不然胡女士有可能在违法犯罪的道路越走越远。
《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胡女士还好只种植了4株,要是达到500株以上,那就构成刑事犯罪,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胡女士抗拒铲除,或者事后又偷偷种植,那也会涉嫌,刑事犯罪。
虽然目前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也达到了行政处罚的标准,胡女士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还是绰绰有余的。
3、公安机关最后对胡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胡女士对罂粟不知情,而且数量很少,违法行为轻微,又属于初次违法,所以,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
对胡女士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铲除罂粟,也许是最好的结果。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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