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女子跟男友在KTV唱歌,却突然遭到4名男子的调戏。男友上前理论,结果被对方打了。见男友吃亏,女子情急之下,摸起一把水果刀,将对方捅伤。经医院鉴定为重伤二级。后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女子:是他们先动手动脚,我这不算正当防卫吗?
(来源:广州中院)
黄琳琳与男友王小勇被带到派出所,这时一个民警走了过来,带给他俩一个不好的消息。
“小姑娘你可真猛,人都被你捅成重伤二级,差点命就没了!”
“不关我女朋友的事,都是因为我!”王小勇听民警这么说,担心女友会有什么麻烦,赶紧跟民警解释。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晚了!”
民警撂下这一句话,便带着黄琳琳离开了,只留下王小勇,在那里无助的流眼泪。他现在后悔了,后悔就不该领女友去KTV,后悔就不应该冲动。
可是见女友被欺负,他能坐视不管吗?
事发当天,王小勇带着黄琳琳,来到一家KTV唱歌。黄琳琳长相甜美,嗓子也好,还没唱两句,就引得周围一片叫好声。
正当黄琳琳准备下一首歌曲时,突然过来四个壮汉,上台就是对黄琳琳一阵骚扰。
“小妹妹,唱得不错,不知道……”
其中一个男子,露出猥琐的表情,目光也顺着黄琳琳的腿部游走。
“离我远点!”黄琳琳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哟,还挺大的脾气!哥哥就喜欢这样的!”
另一个男子竟直接开始动手动脚起来。
台下的王小勇,见女友被欺负,立刻冲上了台上,准备跟对方理论。哪里想到,对方仗着人多势众,再加上有酒精的麻醉,根本不把王小勇看在眼里,一把就将王小勇推开了。
黄琳琳见男友被欺负,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摸起桌子上的剪刀,对着其中一人的肚子,狠狠的扎了上去!
一刀、两刀,直到对方疼的哇哇乱叫,黄琳琳这才停住了手,望着满是鲜血的双手,黄琳琳一时竟被吓傻了。
“赶紧报警!”男友王小勇最先反应过来,拨通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等警方来到现场之后,将两人带到了派出所。
经过医院的检查,对方被鉴定为重伤二级,黄琳琳也因为“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法庭上,黄琳琳为自己辩解,对方是先对自己进行调戏,是这次矛盾的起因,自己算得上是“正当防卫”。
法院审理认为,正当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免受不法侵害,不过在当时,双方还远没有达到如此紧张的局面,为此“正当防卫”并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念在黄琳琳有自首情节,酌情减轻,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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