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行驶在高速快车道上,此时,一辆警车鸣笛打了转向灯意欲变道,男子未与让行直接加速行驶了过去,谁知,让人无语的是,警车随即追赶上来后,将男子车辆别停,随即警车上下来两名没穿警服的男子质问男子危险变道。
行车记录仪显示,一名男子开车正在快车道上行驶,这时候,右侧突然出现了一辆警车,警车拉着警笛并打了左转向灯,因为男子见没有让行距离,就没有让对方变道,随后男子就加速行驶了过去。
可是,这辆警车却仅仅跟随视频车,在视频车让出快车道后,在完成了变向后,这辆警车却突然从左侧将视频车别到了应急车道上停了下来。
车子停稳之后,从警车上先后下来了两名男子,警车上一名男子走到视频车前,在出示了证件后,要求视频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质问视频车主,你没看到公车主动让行,你知道不?
视频车主回应称没看到,结果疑似警务人员的男子回应称你是危险变道,视频车主也不服气,随即回怼我怎么危险变道了?
男子则质问我打了几次变道灯了,视频车主则表示我没看见。
于是,男子要求视频车主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在出示之后,男子站在视频车前核对起了车辆信息。
事发后,视频车主将视频直接公布了出来,而由于暂未确定事发地点,该警车悬挂湖北或者广东牌照,当地警方表示已经在进行核实处理了。
实际上,视频车有无义务让行警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也就是说,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其他车辆应当予以让行。但是,让行时有条件的,就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本案中,视频车前方两条车道都是大货车,而且又是高速行驶,在视频车与前方大货车相距不远的情况下,即便警车,也是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够变道的,如果因为变道引发交通事故,依然是违法变道的警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当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那么,除非警车在前行驶并且是执行公务,后方车辆是不得随意超车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而一旦没有避让甚至是故意阻碍执行公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或者警车的,那么则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视频车显然不属于故意阻挡警车的情形,因此,不应该视为违法行为。
反观这辆警车,在别停视频车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那么,这个执法行为是否合规?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四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发现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低速行驶、遗洒载运物、客车严重超员、车身严重倾斜等危及道路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喊话、鸣警报器、车载显示屏提示等方式,引导车辆到就近服务区或者驶出高速公路接受处理。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进行纠正。
显然,警车上下来的男子认为视频车主危险变道,该行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那么是引导车辆道就近服务区接受处理,而不是直接别停后进行检查。
因此,警车上下来的男子即便在出示了工作证件后,要求视频车主出示驾照和行驶证的做法,已经涉嫌滥用职权了,也应当面临警告、记过甚至是开除公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