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杭州,男子下班拒绝加班,被领导强制按电梯阻拦的视频火了,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男子六点半从公司下班回家的时候,因公司所要求的任务太多未完成,在电梯内偶遇领导被要求强制加班,领导说:“领导还没有下班儿,你好意思下班儿吗?” 男子当场拒绝加班,领导不同意,就一直按电梯要求其跟领导回去谈话或者加班,男子说跟领导说:“拒绝加班是我的权利!” 随后男子报警表示人身自由受限制,并说:“我不害怕公司开除我,我已经收集好证据准备仲裁。” 网友甲:说实话,拒绝加班是自己的权力,但是这种在现实中在任何一家单位都干不长,这就是现实。 网友乙:就是需要这样,8小时工作和双休都是争取来的。 网友丙:这值得大家学习。到点就走。内卷也是内卷加班工资。应该是求你给你增加加班工资来让你主动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自在杂七杂八说 我的观点是反对无效率加班。如果我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当天要交的工作我会自主加班。那如果他一个人由于能力问题做得慢,不加班做不完,这种情况应该加班吗?你们是怎么认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