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男子再婚后和妻子感情并不好,在此期间,男子竟然买彩票中了1000万元,谁知,男子非但没有告诉妻子,反而拿出了70万给前妻买了房,又给了姐姐200万元,妻子得知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得这笔巨额奖金。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周先生心血来潮,决定去彩票店买一张彩票,试试运气。他选了一组看似普通的号码,然后付了钱,拿着彩票回到了家中。他并没有太在意这张彩票,只是随手放在了茶几上。
几天后,彩票开奖的日子到了。周先生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视,准备看看新闻。然而,当电视屏幕上出现那串熟悉的数字时,他的心脏猛地跳动了起来。那正是他买的那张彩票的号码!他核对了好几遍,确定无疑,自己真的中了1000万元的大奖!
周先生激动得几乎无法自持,他再次核实了中奖号码,确认了中奖的事实。然后,他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那张已经崭新的彩票,脑海里充满了各种幻想。
然而,当喜悦的心情稍微平复下来后,周先生开始考虑一个更为实际的问题:这笔钱应该怎么处理?他知道,这笔钱是他一个人的幸运所得,但他也清楚,他和妻子林女士是再婚,两人的感情并不好。
于是,周先生决定隐瞒这个秘密,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处理这笔钱。
拿到奖金后,周先生立即给自己的姐姐转了200万元。接着,他又拿出70万元给前妻支付了购房款,作为对过去关系的一种补偿。
看着丈夫花钱变得大手大脚,这让林女士感觉丈夫是不是挣了大钱?林女士开始留意周先生的一举一动,试图找出线索。然而,周先生却始终保持着沉默,没有给她任何解释。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女士的疑虑越来越重。终于,林女士得知,原来丈夫中了彩票的一等奖,拿到了上千万的奖金。
她感到了巨大的背叛和愤怒,她不明白为什么周先生要这样对待她。在极度的痛苦中,林女士做出了一个决定:她要结束这段婚姻。
随后,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且要求分割周先生转移的奖金,她要求得到这270万的三分之二的奖金作为赔偿,以弥补她所受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对于剩余部分,要求平均分配。
1、林女士有权要求多分甚至是要求全额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周先生采取了隐瞒事实的方式,擅自转移了270万的财产,无论是赠与也好,让姐姐帮着拿着也罢,都是侵犯了林女士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和处分权,因此,周先生的行为,属于无效赠与,而林女士是有权撤销的。
2、林女士要求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显然,周先生转移了270万元,已经属于重大过错了,由此双方属于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理由。
法院认为,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周先生的行为属于擅自转移财产。因此林女士要求周先生赔偿林女士转移资金的60%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其实,在面对突如其来的财富时,我们应该如何保持理智和清醒的头脑。它也提醒我们,在婚姻中,信任和沟通是多么重要。只有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信任基础上的婚姻,才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才能在风雨中共同成长。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