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去世,妹妹顶替上班,冒领近40万养老金,法院判定其构成欺诈罪。 (信息来源:5月10日环球网——姐姐去世,妹妹顶替上班,冒领养老金近40万!法院判了。) 安某某进入工厂的时间是1993年,刚进入工厂的时候,安某某也是提心吊胆的,和许多工人不一样,安某某提心吊胆并不是担心自己在工作当中出错,而是担心其他人将自己给认出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安某某的身份有很大的问题。 如果不来这个工厂上班,安某某的身份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也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是一个良好公民,但是来这个工厂上班之后,安某某的身份就有了很大的问题,因为原先在这个工厂上班的是安某某的姐姐。 在1993年的时候,安某某的姐姐出了一起非常严重的车祸,在经过医院抢救之后,最终还是离开了人间,出了这种事情之后,安某某万分悲痛,但是在处理完姐姐的后事之后,安某某脑海当中突然间涌现出了一种想法,而且这个想法一直在脑海当中挥之不去。 自己一直都没有一个很好的工作,之前也羡慕姐姐在厂里面上班,现在姐姐去世了,自己是不是可以顶替姐姐的身份去厂里上班呢?很多人都说自己和姐姐两个姐妹俩长得非常像,不是近亲都很难认出来。 所以安某某也有信心去工厂上班的时候尽量不让其他人认出来,后来在1993年的时候,安某某就真的冒名顶替姐姐的身份进入工厂上班,刚开始还是比较担心的,担心被其他人发现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慢慢推进,安某某由于工作踏实,也并没有被领导和同事指认出来。 就这样,安某某一直用姐姐的身份在工厂上班,从1993年一直工作到2007年,到了2007年的时候,安某某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换而言之是安某某的姐姐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后来在2008年年初的时候,安某某用姐姐的身份在社保局办理了退休。 从2008年开始,安某某就开始领每个月按时发放的退休金,从2008年年初一直到2023年的4月份,安某某累计领取的保险金达到了393,676.92元,后来安某某的这种行为还是被发现了,并且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身份被发现之后,安某某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进行过多的狡辩,而是主动承认了自己的所有犯罪事实,同时也愿意认罚,而且还表示自己也愿意赔偿单位的损失,最后安某某的这起案件还是被检察机关诉讼到了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是判3缓4,首先法院判定安某某的行为构成欺诈罪,不过由于安某某认罪的态度非常良好,而且主动退赔了相应的涉案金额,所以最后作出了判三缓四的判决,另外还处以25,000元的罚金。 案件在判决之后,安某某并没有提起上诉,似乎这个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但是在这个案件当中却有很多的细节值得推敲,首先安某某的行为肯定是触犯了相应的法律,毕竟冒名顶替其他人上班,而且还用姐姐的名义一直在领取退休金。 但是如果详细推敲安某某的所作所为,安某某也实实在在的,在工厂上了13年的班,从1993年一直工作到2007年,按照我国社保法的相应规定,工作15年并且缴纳15年的保险之后,就可以领取相应的退休金。 安某某已经工作了13年,这13年是付出自己劳动成果的,很多人都疑惑,在这个案件当中似乎安某某由于出发点错误就否定了她所有的贡献和付出,按说养老金里面也有一部分的份额是属于安某某的。 虽然安某某之所以领取养老金是借用了自己姐姐的身份,另外能够领取如此高的养老金,肯定是用了姐姐的工龄,还有安某某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这个是已经肯定的事情,但是安某某和网上披露的其他冒领养老金的情况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之前在网上看到冒领养老金的情况,大多是老人去世之后,子女为了一直领取老人的养老金,从而谎报了老人已经去世的现实,用这种手段去不断的领取老人的养老金,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因为很多养老金都必须需要老人亲自到场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而且每隔一段时间需要对老人进行生物识别,确定老人的生命状态,所以从这方面已经遏制了这些人违法的想法,两个案件最大的不同在于一个是想要不劳而获,而另一个是冒用身份进行劳动,从而获取相应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