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子退房2天后,再次来到所居住的酒店,自称价值80万的古董,在酒店里丢失了,张口就要酒店赔偿自己80万的损失。酒店调取监控后,拒绝赔偿。不料,女子转头就把酒店告上法庭,法院最后这么判了!
(来源: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张隆担任酒店大堂经理6个年头了,什么奇葩的顾客他都见过,但是打算“讹”酒店80万的,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因为时间过去的并不长,张隆多少还有些印象。当时这名女子在办理完退房手续后,便拉着行李箱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还是张隆给她开的门,而女子还不忘回赠一个甜甜的微笑,让张隆心里感到一阵暖暖的。
没想到这才过去了两天,女子再次来到了酒店。不同于上次的温文尔雅,这次女子的情绪,显得特别激动。
“那可是价值80万的镯子,我就放在奶粉罐里了。现在奶粉罐也找不到了,肯定是落在酒店里了。”
考虑到顾客丢失物品价值太高,张隆一边安慰女子,不用着急,另一边赶紧叫来当天收拾房间的保洁。
保洁表示,收拾房间的时候,确实看到了一个奶粉罐,不过客人既然已经退房,保洁就认为奶粉罐是不要的,直接丢进了垃圾桶。
至于女子所说的古董手镯,保洁表示并不知情。
可女子听后依旧不依不挠,要求酒店去垃圾桶里找。
张隆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应该尽的义务,可是女子还是胡搅蛮缠,于是张隆拒绝了女子请求。
哪里料到,女子竟骂骂咧咧的表示,就是酒店偷了自己的手镯,还要把酒店告上法庭。
张隆听完气不打一处来,他不允许有人质疑他们的职业道德,直接回怼女子:80万的古董,你丢了两天才想起来?想讹人也得分清楚地方!
奶粉罐里到底有没有手镯,成为本案的关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由于女子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奶粉罐里就有手镯,也无法提供手镯的具体价值,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女子的诉求,酒店无需担责。
通过本案也提醒我们,外出游玩住店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尤其是宝贵的物品,更是应该贴身存放,切莫因为一时疏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