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别玩!”上海一老人吃饭给了服务员100元小费,一年后,老人还是过不了心里这个坎,觉得给多了,就去餐馆要回这100元小费。谁知该服务员已经离职,老人就报警求助:任何事情都要讲道理! 2023年5月3日,上海这座繁华都市的一隅,一家充满烟火气的餐馆内,上演了一场关于小费的“罗生门”。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独自一人坐在餐馆的角落里,眉头紧锁,脸上写满了愁容。他的目光时不时会投向身旁的一摞账单,似乎有什么牵挂在心头。过了一会儿,他深吸一口气,起身走向收银台。 一年前的某个夜晚,这位老人也光顾过这家餐馆。餐厅里熙熙攘攘,热闹非凡。老人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边品尝着地道的上海菜,边欣赏着窗外黄浦江的夜景。 服务生小李十分殷勤,不时为他添水、换餐具。用餐结束时,老人心情大好,掏出钱包,除了餐费外,还单独留下了100元小费以资鼓励。 然而,就是这100元小费,一年后却成了让老人心头挥之不去的一块心病。 100元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在老人退休后的生活中,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开始他没在意,但渐渐地,这100元就像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压在了他的心头,让他感到痛苦万分。 无法再忍受这种纠结,老人决定回到当年的那家餐馆,想办法要回那100元小费。推开餐馆的大门,一股香喷喷的菜香扑鼻而来,勾起了他的回忆。 他眯着眼四处张望,希望能看到曾经的服务生小李。然而,小李已经不在这里工作了,服务生换了一拨又一拨。 面对老人的要求,餐馆的经理显得手足无措。他解释说,由于时间过去太久,他们已经无法查到当年的具体记录,更别说证明小费的去向了。 老人十分气愤,认为餐馆方面应该对自己的要求作出合理解决。双方陷入了僵持。 眼看情况有些失控,餐馆的经理只好报了警。很快,一名民警赶到现场,并耐心听取了双方的陈述。 "您当时主动给出的小费,在法律上已经构成赠与行为。除非您能够举证证明有受胁迫或欺诈的情况,否则您无权要求退回。" 民警冷静地分析道,"当然,如果餐馆方面能体谅您的困难,退还一部分作为善意补偿,我想也是可以的。" 听罢民警的分析,老人的脸上写满了失望。他沉默了许久,最终认命般地转身离开了餐馆。 消息一经曝光,立刻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认为,老人的做法很无理,把一个本该体现人性温暖一面的小费视为包袱,不仅伤风败俗,更是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 但也有人对老人的处境表示同情:"100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何况是对老年人来说。我们不应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人。" 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赠与人在赠与的时候可以附加债务、期限或者条件,经过受赠人同意的,赠与有效。"老人当初给出小费的行为,已经构成赠与,想要追回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而老人显然很难拿出相关证据。 小费之所以被称为"小费",是因为它本身就是出于自愿的馈赠。老人当初给出小费,应该是出于对服务的认可和赞赏。一年后要求追回,无疑是一种对社会道德的挑战和背离。 不过,我们也要考虑到,老人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执念,背后可能存在生活上的困难或者老年人特有的一些心理状态,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思考。 小费作为一种自发给予的行为,是对服务人员的一种奖赏和肯定。它不仅能够激励服务从业者提高服务质量,更蕴含着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费制度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体现。 每个人都有自主支配财产的权利,合理利用自己的钱财是理所应当的。但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我们也要考虑社会责任,遵循社会公德,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权利和责任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需要相互统一。只有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权利,否则就很容易走向自私自利的歧途。 对此,您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