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花1.1万,买了一棵香樟树,种在自家院子里,10多年后,香樟树越长越大,遮挡了家中阳光,男子便将树移到院外,并将树修剪成只剩2米高树干!岂料,城管竟以砍伐公共绿化为由,对男子罚款14.42万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李老汉看着院外的香樟树有些烦躁,每天香樟树散发的难闻气味,无时无刻不想着方法偷偷溜进他的屋里,而且每到夏秋之交,无数腐烂的香樟果实都烂在他家的院子里。
“我们找人把这树砍了吧?”老李对老伴说。
老伴却有点舍不得,她有些惋惜的回道:“树是你栽下的,都快20年了,砍掉可惜咯!”
老李也有些犹豫,但香樟树对他们家产生了很大影响,难闻的气味和烂果不说,最主要的是树越长越大,已经挡住了他家里的阳光。
每次老两口想在院子里晒晒太阳,看着遮天蔽日的香樟树枝和树叶,他们也有此无奈,心里也在后悔,当时是不是不应该将它种下。
老李又想起来20年前,当时他住的一楼,屋前院子里有一大片的空地,老李想着在地上种些花草树木,也能让院子里有点绿色。
老李有个朋友,专门卖小树苗,老李便问他:“我家院子有点空,能卖个时髦点的树苗给我么?”
朋友也是热心,便对老李说道:“树苗倒不少,你想要什么样的?”
老李便说道:“要棵稀罕的,长得快的,好看的!”
那时候香樟树还挺紧俏,朋友便卖给老李一棵小香樟树苗,友情价11000元。老李非常高兴,便将它种进了院子里。
果然像朋友说的,这树长得快,很快就远远超过了老李房子的层高,把整个屋子的阳光都挡了个干净!
如何处置这棵香樟树,让老李破有些烦恼,砍了又觉得可惜。左思右想,老李灵机一动,雇人将树移到了院外的绿化带里。
可这树还是一直疯长,又将老李房子的阳光全挡住了,老李的烦恼又回来了,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树不能乱砍!”老李还是懂法的,他知道不能乱砍树,左思右想之下,他又灵光一闪,请了一个专门修剪花草树木的施工队。
他只有一个要求:将树修剪干净,最好只有一个树干!
施工队心领神会,竟一通操作,将树干统统剪掉,只留下了一个2米长的“树桩”。这样既没有私自砍树,自家也有了阳光。
岂料,邻居的大妈不乐意了,这香樟树一看,整个绿化带便突兀了一块,显得非常难看!大妈也不啰嗦,竟偷偷打电话将老李举报了!
几天之后,城管执法人员突然敲开了老李的门,城管竟以砍伐公共绿化为由,对老李罚款14.42万元!
面对巨额罚款,老李欲哭无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老李认为不能私自砍伐香樟树这一说法是否成立?
根据《森林法》第五十六条也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无论是砍伐自家的树木,还是其他林木都需要有采伐许可,如果没有采伐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砍伐,不仅会受到罚款处罚,甚至受到刑法处罚!
2、树是老李买的,对他以砍伐公共绿化为由处罚是否合理?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如果栽在小区内的树木,那么,如何处置这些树需要全体业主同意;如果是公共绿化带的树,那么需要相关园林管理部门许可和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树是老李买的,虽然树已经移知道公共绿化带中,但根据《森林法》第二十条规定: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因此,树的所有权还归老李所有。
虽然树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但此时树已经在公共绿地中,老李理所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才可以进行砍伐。
3、对老李罚款14.24万是否过重?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经过鉴定,该树的市场价值已经达到2.88万余元,那么,按照该条例来说,城管对于老李的处罚14.42万,已经按照最低5倍来处罚,处罚金额上并无不当。
最后,老李还是按照要求缴纳了罚款。
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任何地方任何树木都不能私自砍伐,都需要有采伐许可才能砍伐,否则就会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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