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法律有毒还是人心邪恶,黄瓜到底惹了什么祸?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联合举办了第2期提振消费维护权益大讲堂,披露了这样一件奇葩的事情,有职业索赔人在一年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类似的拍黄瓜举报,竟然有很多取得成功。有火锅店因为卖拍黄瓜被重罚1万元,湖南株洲一对父子曾举报当地饭馆拍黄瓜竟然有49次。 拍黄瓜之所以成了职业打假人最喜爱的举报项目,是因为之前属于食品监管中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特殊类目,而需要办理专门的食品安全许可证,按照食品安全法会面临动辄数千乃至上万元的重罚。上海市民营经济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楷表示,职业索赔现象对民营企业营商信心影响很大。他呼吁建立有效机制,遏制职业索赔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上海市人大代表也提出了针对性立法的建议,以遏制职业索赔现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公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其中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这也让很多职业打假人不能再借黄瓜生事。 这样简单的处理办法,并没有找出问题的根本所在。食品安全没小事,绝不可轻易放松。食品法的本质是保护食品安全,而不是为了罚款创收,更不是为了让职业打假人钻空子。食品法并不是冷冰冰的,也要表现出一片柔情。如果不是故意,情节特别轻,第1次发现可以口头警告,发出限期整改令。第2次发现停业整顿,根据情节轻重,再罚款也不迟。食品安全不能依靠职业打假人,还要食品安检人员尽心尽力,为了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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