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男子正在家午睡,突然听见妻子大声求救。男子冲出屋外,见心爱之人正被一壮汉薅着头发,便大喝一声,随手抄起放羊用的鞭子,狠狠的抽向对方。妻子趁机逃脱后报警。警方来到现场调查后,最后竟将两人全部拘留5天,并罚款500元。男子质疑公安机关不懂法,将公安局告上法庭,法院竟然这么判了! 内蒙古通辽,一片辽阔的草原。这里生活着不少以放牧为生的人家。张鑫和妻子张玉珍就是其中一户,两人勤勤恳恳,靠着养羊为生。与他们家只有一条马路之隔的是李刚,同样以放牧牛群为生。 平日里,三家都相安无事。只是有时候,彼此的牲畜会相互侵占对方的草场,由此偶有些小小的矛盾和口角。今年春天,一场暴力事件却令双方陷入了一场法律纠纷之中。 事情发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李刚驱赶着一群牛,竟然想将它们赶进张鑫家的院子里。张玉珍正从外面赶着一群羊回家,看到这一幕不由得火冒三丈。 "喂!李刚,你这是干什么?我们辛苦一年养的那点草场,别给我连草带根儿吃光了啊!"张玉珍厉声呵斥道。 谁知李刚竟然恼羞成怒,掉过头来对张玉珍恶语相加。双方因为一点小事,不知不觉就吵了起来。张玉珍也毫不客气,直接指责李刚最近总是趁着他们不在家的时候,偷吃他们辛苦养护的草料。 就在这口角之际,李刚突然发狠,竟一把抓住张玉珍头上的羊毛辫子,对着她的脸就是一通拳打脚踢。张玉珍哪里经受得住这般殴打,大声呼救起来。 午间正在家中小憩的张鑫听到妻子的求救声,连忙冲了出来。只见妻子的脸上已经鼻青眼肿,头发散乱,而李刚那个彪形大汉仍在对她拳打脚踢,场面极其骇人。 一股无名的怒火油然而生,张鑫看准空隙,立即拿起一根常年用来放羊的长鞭,奋力朝李刚抽了几鞭子。李刚疼得松开了手,张玉珍也趁机逃脱,转身拨打了报警电话。 很快,警车和救护车就赶到了现场。经过一番了解调查,警方当即决定对双方一锅端,分别处以拘留5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罚。 对此,张鑫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作为一家之主,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出于维护家人,是合理的正当防卫。反倒是李刚那个彪形大汉,先是想把牲畜赶进他们家的院子里,后又动手殴打他的妻子,才是违法乱纪的罪魁祸首。 经过长期的思考和努力,张鑫决定将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告上法庭,寻求法律的公正判决。听证会很快就召开了。 在法庭上,李刚一方辩称,张鑫使用那根长长的羊鞭对他进行了殴打,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反之,张鑫则认为,自己只是想保护妻子的人身安全,所采取的行为合情合理。 一审法院经过细致的调查和权衡利弊后做出了裁决:张鑫的行为在当时情况下确实构成了正当防卫,李刚先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将牲畜赶进了他人的私人场所并大打出手,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据此,法院撤销了通辽市公安局对张鑫的处罚决定。 通辽市公安局对此判决不服,立即提出了上诉。二审开庭审理后,法院维持了一审裁决。 法官在二审判决书中说,"张鑫不过是见妻子遭到殴打才出手制止,其行为在当时情况下是符合正当防卫原则的。 即便其使用的鞭子属于一种粗糙的武器,但考虑到李刚体型高大,张鑫如果不使用这种方式防卫,恐怕难以保护妻子的人身安全。 而且张鑫在将李刚打退后并未继续殴打,说明其只是出于保护妻子的目的,并未违反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通过这起案件审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最终明确了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正当防卫必须具有针对性。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保护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目的,而非主动招惹或纯属自我报复。 第二,正当防卫的手段要与所面临的威胁相当。面对强大的攻击,防卫者可以采取必要的加大手段对抗,但绝不能滥用武力。 第三,正当防卫需要立即制止。任何延续到攻击者已没有威胁的情况下的继续防卫行为,都将被视为违法。 这起案件的审理虽然历时较长,但最终结果无疑是切合实际、维护民众权益的。李刚一方对此结果并无异议,双方也就彼此从此绝交、遂了前嫌的事宜达成了共识,从而避免类似冲突在将来继续发生。 对于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而言,自我保卫和保护家人安全无疑是理所应当的权利。而警方和司法机关的职责,就是在保护无辜民众权益与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 在我们这个遵循法治理念的社会,每个个体都应当以平等且人道的态度去看待其他个体。通过这起冲突及其引发的司法审判,相信每一个人都会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谐,从而构筑一个更加公正、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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