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男子半夜肚子疼,连灯都没开,就冲进卫生间方便。万万没想到,合租的女邻居竟然在沐浴,她火冒三丈,让男子赔偿精神损失费。被男子拒绝后,她一怒之下将男子和房东告上法庭,索赔25.8万元,法院判了! 一个深夜,王伟在他租住的那间狭小公寓里辗转反侧,终于被突如其来的肚子疼给硬生生从睡梦中拽了出来。陷入剧痛的他来不及多想,摸黑便直直冲向了公共卫生间。 谁也没料到,这一决定竟成了燃点着整间公寓引燃纷争的导火索。 当王伟无视常理地在压抑的痛苦中闯入洗手间的那一刻,正巧撞个正着——他的年轻漂亮室友李丽赤条条地站在那里,双手梳拢湿漉漉的长发,满目的惊愕与无措。 "啊——"面对突如其来的入室"小偷",李丽下意识尖叫一声,本能地用双臂掩住重要部位。待到反应过来,她恼羞成怒,当即破口大骂起来:"你这个流氓,就这样肆无忌惮地偷窥别人洗澡吗?滚出去!" 王伟被这狰狞的嘶吼震得浑身一震,也终于从肠绞痛的冲击中清醒过来。他手足无措地解释着:"对、对不起...我只是...我只是太疼..."话音未落,他又加了一句:"我、我马上就走。"说罢慌不迭地离开了。 就这样,一切的祸端就在这场赤裸相见的尴尬中埋下了种子。当时王伟只道是一时的错愕和惶恐,哪里会料到今后这无心的一闯会带来如此漩涡般的祸患。 第二天清晨,王伟正无精打采地坐在客厅沙发上,突然被猛地拉开的房门声惊了一跳。只见李丽神色严肃地站在门口,督促他"赶紧拿出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 王伟万万没料到,李丽竟对这该死的小事耿耿于怀到如此地步,当即摆摆手:"那只是一时的小意外,你看,我也道过歉了吧?你要说精神损失费...那也太..." "太什么?"李丽森然地打断了他,"你昨晚的行为是在犯罪!你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而且还让我错过了一天上班的时间,这笔损失你得赔!" 见王伟仍然无动于衷,李丽愈发火冒三丈,破口大骂起来:"好啊,你等着瞧!"说罢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几日后,房东周阿姨探听到了这起邻里纠纷的内情,于是主动找上门来调解。谁知道,这位温文尔雅的老太太却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涌口之辱。 "作为房东,你竟纵容这样的犯罪分子在公寓里横行!我要跟你讨个说法,赔我一大笔精神损失费和误工损失费!" 面对如此咄咄逼人的无理言辞,周阿姨哑口无言,不知所措。她也同意公寓的公共环境确有欠妥之处,但断没料到这一个小疏忽,竟会成为引发滔天大祸的导火线。 调解无门后,李丽果真一怒之下将王伟和周阿姨一并告上了法庭,诉求高达25.8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其中包括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5.8万的误工费用,让当事人大跌眼镜。 在法庭上,王伟和其辩护律师一再重申,尽管王伟当时的行为确实存在过失疏忽,但绝非故意。双方都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他不可能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室友怀有任何非分之想。更何况在发现尴尬状况后,他已及时离开并向李丽道歉了。 针对李丽提出的高额索赔,律师们也觉得实在太过无理。他们认为,李丽的精神损失费诉求已属无理取闹,完全是一时的激愤导致了言过其实。更何况就因为这一点小事便算上近6万元的误工费用,更是有失偏颇、与事实严重不符。 李丽则坚持认为,王伟的行为确实构成了严重的隐私权侵犯,给她的心理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和创伤。而她所要求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都有合理的依据和证明。因此,王伟应当全额赔偿她。 至于房东周阿姨,李丽也对她提出严重指控。她认为作为公寓管理者,周阿姨理应为公共环境的隐私性和安全性负起最终责任。 如此不合理的公共卫生间设置本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才会酿成这一悲剧。因此,周阿姨也不应该无视她的合理诉求。 经过数月的审理,法院最终驳回了李丽的全部诉讼请求。在判决书中,法院逐一分析了这起事件的实质性质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首先,王伟的行为虽然确实存在一定的过失疏忽,但并非出于故意。根据庭审时双方的供述,两人都是初次见面的陌生室友,完全没有任何窥视和窥探的动机。况且在一经发现尴尬场景后,王伟也是及时止步并向李丽道歉了。 其次,法院并不认同李丽提出的高额索赔诉求。根据事实,李丽虽然确实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失,但其要求的20万元赔偿金实在太过夸张。 精神损害赔偿应有一个合理的上限和证据支持,而非如此肆意妄为。同理,就这一次小事耽误的误工时间,李丽也无权要求王伟赔偿5.8万元的高额费用。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