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少年杀害同学案件,律师的发言相当揪心! 邯郸三位少年杀害自己的同班同学,并埋尸毁证的案件,跟踪了很久,非常关心三位肇事者会得到怎样的处理。可是当听了相关律师的解释,有点心冷。 一位郑姓的法律系主任说:“根据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规定,情节较轻的刑期在3至10年,情节严重的为死刑、无期或刑期10年以上,但刑法规定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郑律师说得很绕口,故意杀人还分轻重等等……听得云里雾里……但是总结一句话就是,未成年人如果杀人,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故意的,都不适用死刑就是了。 郑律师接着说:“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说,大家普遍认为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因此也不排除会有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还需要看具体案情。” 所以,三肇事的少年,不会是死刑,最重不过十多年牢狱教改。 而且郑律师还表示:“在给三个少年量刑时,还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危害社会的程度,还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或者惯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以及犯罪后有无悔罪、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再决定对其适用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幅度,从而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 这话意思就是说,三个少年不但不会获得死刑或者无期,且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表现好,能悔罪等,还会给他们减刑。 另外一位,朱姓律师也表示:“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实践中,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很强,之间交叉感染的问题非常严重,因此很多学者强调要关注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矫治。” 这话也就是说我国针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提倡死刑,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不知道,大家看到这个结果和心情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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