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离婚后,带小女儿改嫁,并把女儿改成继父的姓。不曾想,一年后她在工地坠亡。获赔120万。继父把120万分给岳母20万,大女儿15万,他和小女儿留85万。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女儿改姓,并变更抚养权。继父死活不答应。生父和继父激烈争夺女儿抚养权,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四川巴中南江县人民法院) 一阵手机铃声,将常军从忙碌中惊醒。 "孩子,是我。"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梁春梅出事了..." 前妻意外离世的噩耗犹如当头一棒,常军只觉得天旋地转,他匆忙安排工作,抱起年大女儿,和前岳母一同奔赴西安。 大巴车飞驰在川陕公路上,车厢里乘客们昏昏欲睡,可常军却彻夜难眠,满脸的痛苦之色,过往的种种在脑海中一幕幕浮现... 他和梁春梅相识于年少年华,两小无猜,后来成婚,有了大女儿和小女儿雪雪。 为了养家糊口,他长期在外地打工,聚少离多,渐渐地,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直到梁春梅痛下决心离婚。 那一年,大女儿跟着常军,雪雪则被梁春梅带走,常军曾给梁春梅汇款8500元,苦苦哀求她回心转意,为了两个女儿能拥有完整的家庭。 然而,梁春梅心意已决,很快就改嫁他人。 记忆回到现实,大巴终于在西安停稳,常军强忍悲伤,帮助梁春梅的现任丈夫陈良军一起奔走,处理后事。 等一切结束,他找到陈良军商量:"雪儿还小,暂时就让她跟我和姐姐在一起吧。" 陈良军沉默许久,终于点头答应了。 然而,接下来的一切都出现了分歧。 陈良军打算将120万的赔偿款分配为:10万给丈母娘,15万给大女儿,剩下95万作为雪雪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常军认为这个分配过于不公平,120万赔偿金是因梁春梅的离世而获得的,其中应当优先保留雪雪到18岁的抚养费和教育费。 作为直系亲属,雪雪才是最应该受益的一方。 双方谈不拢,陈良军开始催促常军把雪雪送回来,可是常军置之不理。 没过多久,一份法院传票寄到了常军手中,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雪雪的姓氏和抚养权! 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的争执更加激烈,常军坚持雪雪是他的亲生女儿,理应由他抚养,陈良军却辩称他视雪雪如己出,也算是她的"半个爹"。 "你就是贪图那笔钱吧?要不是有钱,你会在乎雪雪?"最终,常军忍无可忍,狠狠地怼了陈良军一句。 陈良军自然是理直气壮地反驳,表示自己是真心爱这个孩子,看来,这背后究竟是在争钱还是在争孩子的故事,已经不得而知了。 法庭经过缜密评判,最终做出裁决:雪雪的姓氏变更成功,监护权归常军所有。 关于赔偿款的分配,法院这样判定,梁春梅没有尽到对母亲的赡养义务,故前岳母可获得一部分,大女儿作为直系亲属,也应当分得部分款项,其余绝大部分款项,需优先保留给雪雪直到她18岁,作为生活费和教育费,至于陈良军,仅可分得少量款项。 法官明确指出,尽管常军获得了雪雪的监护权,但他并非可以为所欲为。 作为监护人,他有责任以雪雪的最大利益为重,不得任意动用或处置属于雪雪的那笔钱财。 即便常军日后另娶新欢,也无权挥霍那笔属于雪雪的钱财。 离婚带来的创伤和分离,常常会在子女心中留下难以复原的伤痕,雪雪失去了母亲的陪伴,这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常军获得了雪雪的监护权,但这并不代表一切就这样结束了,相反,他才刚迎来了人生新的挑战。 作为唯一的监护人,常军将独自承担起抚养雪雪的重任,他不仅要为雪雪提供衣食住行,更要给予她充足的精神关爱和教育。 毫无疑问,这对于一个长期在外打工的人来说,将是前所未有的考验。 雪雪没有母亲的陪伴,姐姐又比她大几岁,无法时刻陪在她身边,常军如何在繁重的工作之余,照料好这个年幼的女儿? 如何让她度过母亲离世的阴影,健康快乐地成长?这些都将是摆在他面前的难题。 另一方面,尽管法院判决了赔偿金的分配方式,但这笔钱的去向可能还会引发纠纷。 作为雪雪的监护人,常军须竭尽全力保管好这笔属于雪雪的钱财,直到她年满18岁。 可是,一旦他重组家庭,是否就会产生新的利益冲突?新的家人会不会企图侵占这笔钱财?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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