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大妈把自己的房子,以10万低价卖给孙子,女儿一听气炸了,指着大妈的鼻子说:这套房有一半是我爸遗产,我要继承。大妈怒斥女儿:我的房子,我爱给谁就给谁!你嫁出去的闺女没权利回来争房子。女儿一怒之下,把大妈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广东韶关中院) 李芳是年轻的时候是一家蛋糕店的老板娘,她心灵手巧,做的东西色香味俱全,在她们那个地方都是很出名的。 可是自从她生了两个孩子,孩子也有了孩子之后,她就把店给盘了出去,专心照顾孙子,回归家庭了。 她的老伴张卫国去世已有数年,留下了一栋自建住房,这栋120平米的房子建于80年代,虽已有些陈年斑驳,但却是张卫国当年打拼出来的心血结晶。 房产证上单单写着李芳的名字,李芳常以此为荣,这无疑彰显了她在先生心中的分量。 张卫国去世后,李芳独自一人居住在这幢老房子里,偶尔儿子女儿会来看望。 大儿子和媳妇白玉婷一家三口住在城中村,是位工薪阶层,小女儿李梅则在上海打拼,事业有成。 大儿子那边最近遇到了一点窘境,孙子李欣打算结婚,但孙子的未婚妻执意要自己的房子,拒绝和公婆同住。 可李欣作为一个打工仔,哪有买房子的实力? 李欣只好向父母求助,希望母亲能将老房子赠予自己,以解燃眉之急。 可父母这边也是工薪族,手里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来买房,这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李芳这个当奶奶的看在眼里,心里也着急啊,她思虑再三,最终作出决定,把房子低价卖给了孙子。 就这样,一纸房屋买卖合同诞生了,老房子卖给孙子只卖了十万元。 李芳的女儿李梅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认为母亲擅自处分房屋,剥夺了她应得的继承权。 母女俩因此发生激烈争吵,最终李梅一怒之下将母亲告上了法院。 此事在小城里引起轩然大波,亲朋好友无不对李芳感到唏嘘不已,作为母亲怎能被自己的女儿告上法庭? 李芳自认为自己理直气壮,这间房子既然写着她的名字,不就等于属于她的私有财产吗?她想赠予谁就赠予谁,何须旁人插嘴? 另一方面,李梅也理直气壮,她认为父母的共同财产理应由子女平分,母亲擅自将房产卖个侄子,无疑剥夺了她应得的那份遗产。 双方各执一词,杠上法理。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该房产虽登记在李芳名下,但建成时李芳和张卫国的婚姻关系存续,故属夫妻共同财产。 张卫国去世后未立遗嘱,依法应当由配偶和子女依法平分其遗产份额,李芳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便擅自处分房产,违反了继承法。 法院判决李芳与孙子李欣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产所有权应当在母女之间平分。 一锤定音,法理至上,母女之情却已无可挽回。 这就是世间最无奈的事,母女为了财产反目,法理虽然讲清楚了是非曲直,却难免让人感慨家门不幸。 李芳爱孙心切,用自己的小家为孙子张罗婚事,难道就应该被女儿告上法庭?李梅维护权益,行使合法权利,又何错之有? 生活并不总是一帆风顺,面对这些难题时,我们应当平和理性地解决,而不是斤斤计较,伤害至亲。 毕竟,一旦亲情出现裂痕,将来也很难重新粘合。 我们都希望家庭和睦、亲情融洽,但现实往往会给我们出难题。 处理这些问题时,大家要明智果断,不要把矛盾无限放大,伤及亲情。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