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和丈夫离婚后,发现前夫在婚内曾进账千万,女子遂以前夫隐瞒婚内夫妻财产为由,把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分得600万元。可男子却说:我们才结婚1年多,这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和你无关,你凭啥分!一审判决女子无权分割,女子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她做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来源:海淀法院) 方雯的心情像潮水一样,起伏不定,自从那个晚上,她在朋友口中得知前夫袁刚在婚后不久就进账了千万,她就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巨额的收入,有没有自己的一份? 这件事对她来说很重要,如果丈夫真的那样做了,那么自己毫无疑问的损失了一大笔财产。 她回想起了她与袁刚的婚姻,尽管两人的婚姻没有维持多长时间,但也曾有过许多美好的时光。 那时候的她满怀期待,以为可以与袁刚共度余生,可当她发现自己被背叛时,一切都化为泡影。 由于两人的婚姻开始没多久,双方也没有什么财产可以分割的,所以就干干净净的离了婚。 但谁会想到,在这个貌似平静的离婚之后,竟隐藏着如此巨大的秘密? 想到这里,方雯不禁开始怀疑,在那个短暂的婚姻中,还有多少是她不曾知晓的真相。 于是她开始追寻着答案,试图从袁刚那里得到解释。 她多次拨打袁刚的电话,但对方始终不接,无奈之下,她只得亲自到袁刚的家里找他,期望能当面问个明白。 那天,方雯站在袁刚家门口,心中五味杂陈,按响门铃后,袁刚打开了门,但看到他那张熟悉的脸,心中却是另一番滋味。 他们坐在客厅里,方雯直奔主题,质问袁刚关于那笔巨款的来源,袁刚则淡然地回答说那笔钱是他的婚前财产,与她毫无瓜葛。 她深知袁刚的为人,知道他不会这么轻易地交代真相。 愤怒与失望交织在一起,她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 于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她决定将袁刚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方雯坚称,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产生的生产、经营收益应属共同财产,理应有她的一份。 同时,她还指出,在婚姻过程中袁刚隐瞒了共同财产的事实,这在法律上有失公正原则,因此她要求法官考虑到这一点,让袁刚在财产分割时少分或不分。 然而,袁刚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说这笔收入是他婚前的项目收益,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投资的,因此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他还引用了《民法典》的规定,说明了婚前财产的性质。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调取了袁刚名下银行账户明细,确认了他确实有千万收入进账,接着,他们开始探讨这个问题,这笔收入究竟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最终认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遵循取得时间和夫妻协力两个原则。 虽然方雯曾经参与到这个项目,但是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她对这笔收入有贡献,因此,法院认定方雯无权分割这笔收入。 对于这个结果,方雯并不满意,她提起了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她试图以自己曾经备孕作为贡献,同时还提出了袁刚曾经出轨,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或许是出于对孩子未来的考虑,或许是对自己过去的错误有所悔改,袁刚最终选择了和解,他表示愿意给对方几十万作为补偿。 看到这个结果,方雯最终放弃了上诉,选择接受了这个事实。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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