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遭遇车祸死亡,留下3个未成年孩子。法院判赔偿59万,因肇事者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宣布终结执行。10年后,两个女儿向检察院申请执行书,却意外发现,当年的肇事者名下有2套房,和15万拆迁款。却依旧离婚,且净身出户。两个女儿只用一招,就顺利拿回赔偿款。 (案例来源:张家港人民法院) 2012年的一天,葛广荣接到一通电话,让她顿时感到天旋地转,她的丈夫在一次意外中不幸去世。 这场事故让葛广荣和她的三个孩子慌了神,肇事方沈孝良被判需赔付葛广荣家一笔巨额赔偿金,金额为598228.78元。 然而这笔钱并没有给这个破碎的家庭带来应有的慰藉,反而让他们在接下来的十年里饱受折磨。 从判决生效的那一刻开始,沈孝良便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不肯履行赔付义务,在葛广荣屡次尝试索要无果之后,她不得不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可是经过调查,法院发现沈孝良名下没有任何可用的资产或房产,他仅有的那座未办理产权证的老式住宅无法被出售变现,况且他本人也有一只手受过伤,无法正常工作。 于是,在2013年8月,法院最终做出了终止执行程序的决定。 葛广荣的生活陷入了黑暗,失去了丈夫家里就只剩她一个劳动力了,只能依靠家中缝补衣物勉强度日,支撑着三个孩子的学业。 然而,她的双胞胎女儿们非常懂事,尽管生活条件很艰苦,这两个坚强的女孩依然坚持完成了高中学业,并顺利被重点大学录取。 在大学期间,她们通过假期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尽量减轻母亲的负担。 转眼间,葛广荣的两个女儿已步入社会,开始了工作生涯。 回想起这些年来的艰辛,她们决心要为亡父和自己一家伸张正义,于是她们向法院提请检察院介入,求得法律援助。 检察院的调查团队迅速响应这一请求,展开了对案件的深入梳理。 经过详尽的调查,他们发现了沈孝良名下并无任何财产,但是在他的前配偶和儿子的名下发现了数套房屋。 进一步查明后才得知,沈孝良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判决,在多年前就已与前妻离婚并将名下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了她和孩子。 尽管表面上他们已不再是夫妻,但实则一直保持着共同生活的状态。 针对沈孝良的行为,检察院依据《刑法》第313条规定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其故意不履行法院裁决且情节严重,因此判处其一年零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葛广荣有权对沈孝良的行为提出撤销权之诉。 经过一系列的法律较量,法院最终判定,撤销沈孝良与其前妻签订的财产归属的离婚协议,并宣布该协议自始无效,使得原本属于沈孝良名下的两套住房和15万元拆迁款得以恢复。 在这一切法律程序结束后,尽管沈孝良表示愿意支付赔偿金,但由于经济状况窘迫,实际只能支付52万元。 为了结束这段长久的纠缠,葛广荣无奈之下同意接受这52万元的赔偿,并与之签订了和解协议。 至此,这场历经十年的赔偿纠纷终于在葛广荣及其子女的坚持与努力下画上了句号。 当我们遭遇不公时,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寻求正义,对于债务人在恶意躲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对债务人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否定,从而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这些知识点,对于每个人都应当有所了解,并在必要时能够灵活运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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