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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闹谁有理?北京,一男子穿行地下车库回家,爬楼梯时不慎摔倒猝死,男子家属认为开发

谁闹谁有理?北京,一男子穿行地下车库回家,爬楼梯时不慎摔倒猝死,男子家属认为开发商没有安装楼梯扶手,而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巡查,要求赔偿150万,可物业和开发商却认为案涉楼梯并非正常行人通道,门口也贴有告示,男子应自行承担风险。法院的判决结果亮了。 (来源:北京房山区法院) 小区业主张先生在地下车库不幸离世的消息像一颗重磅炸弹在社区内炸开了锅,张先生是怎么离世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悲剧?引发了居民的热烈的讨论。 那天夜里,张先生参加了一场婚礼,酒足饭饱之后,他独自回家。 为了走捷径,他选择从小区地下车库步行到一楼电梯间,打算乘坐电梯返回家中。 尽管物业公司在地库入口处张贴了告示,明确禁止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穿行,但张先生置若罔闻,仍旧我行我素地穿过了通道。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当张先生从地库通往一楼电梯间的那段楼梯间时,意外发生了。 由于灯光有些昏暗,再加上张先生酒醉后的步伐有些踉跄,他竟在爬楼的过程中失足滑倒,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就这样,张先生失去了意识,命悬一线。 这场意外发生在深更半夜,当时并没有其他人经过,直到第二天一早,保安在例行巡逻时才发现了昏迷不醒的张先生。 虽然保安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张先生最终还是不治身亡。 张先生去世后,其家人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提出了控诉,要求索赔150万。 他们认为,地库通往一楼电梯间的那段楼梯间没有安装扶手,光线也非常昏暗,这是导致张先生在爬楼时失足滑倒的罪魁祸首。 开发商在楼梯间的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物业公司也未能及时发现张先生并施以援手,双方均未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当对张先生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此有不同的辩解,开发商表示,涉事楼梯间系地下车库的通道,本就不是正常的行人通行区域。 作为长期居住在小区的业主,张先生应当清楚楼梯间的功能用途,不应擅自穿行并置身于危险之中。 而且,张先生自身有基础病史,还在婚宴上酗酒,临终前的症状很可能是由内在疾病所导致,与楼梯间的设计无直接关联。 物业公司表示,地库入口处已经张贴了明确的警示牌,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穿行,张先生明知存在风险却我行我素,应当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承担相应后果。 此外,保安在发现张先生后立即报了警,并未有重大失职行为。 双方谁也不愿意让步,最终只能由法院来判定是非曲直。 经过调查审理,法院认定涉事楼梯虽然没有扶手,但楼梯台阶数量、宽度、高度等均符合建筑规范,不存在结构缺陷。 张先生长年居住在小区,对该通道的构造应当了如指掌,主观上具有自甘风险的情形,物业公司在发现后也及时报警处理。 基于这些原因,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张先生家人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全部诉求。 这起意外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每一个场所的设计都有其特殊的用途和考量,我们作为使用者,更应当尊重规则,珍惜生命。 只有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业主三方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的环境,类似悲剧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 愿张先生的离世不会成为一个遗憾,而是让我们更加重视生命,遵纪守法,远离危险。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