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互殴么?”山东济宁,一女子到餐厅用餐时,因一小孩不停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上前制止。可孩子的家长却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并先动手打人。女子被扇耳光后立即还击。女子同行人员还算理智,没有加入其中,只是上前劝阻。网友们表示:“这是熊家长!”、“为什么要还手,还手就是互殴了!” (来源:小政视频) 事发当天,餐厅内人声鼎沸,许多顾客都在享受着美食,在这期间,一名孩童一直在餐厅内大喊大叫,引得一边吃饭的很多顾客频频的向他们看去。 原本以为那位母亲会安抚一下孩子或者是训斥一下,让孩子在公众场合能安静一点,可是这个母亲根本没有想管的意思,任由孩子在大喊大叫。 当时正好是饭点,有很多顾客都在用餐,朋友之间说话的声音再加上小孩子尖叫大喊大闹的声音响彻整个餐厅,相信当时应该有很多人都忍不住了。 这时,一位坐在靠墙一桌的女士出于对公共秩序的维护,善意地提醒孩子安静一些,却没想到这成了争执的导火索。 孩子的母亲立刻护犊情深,认为女士的语气过于严厉,他只是一个小孩子,至于吗? 两人的言语交锋迅速升级,情绪失控之下,母亲首先动手扇打了那位女士,而女士也在愤怒下进行了还击。 周围的顾客见状纷纷上前劝阻,但场面已经一发不可收拾。 身为家长,监管和教育好子女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法定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明确规定,父母应当教育和引导未成年子女遵纪守法、培养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然而,这起事件中的家长显然没有很好地履行这一义务,在公共场合,她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反而因一时的冲动导致了更加严重的后果。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或殴打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毫无疑问,这起事件中家长率先动手扇打女子的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 至于女子是否构成"互殴",则需要根据《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第9条的规 定,综合考虑案发起因、行为人主观意图、是否继续升级冲突等客观情节。 只有女子在受到家长攻击后仍继续挑衅或使用明显不相称的暴力时,才可能被视为互殴。 在这个事件中,女子的行为是在遭到家长突然扇耳光后的立即反应,她并没有表现出事先的挑衅或升级冲突的行为。 她的反击似乎是出于本能的保护反应,而不是有意图的攻击,因此,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来看,女子的行为更符合自卫的性质。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女子在家长攻击后立刻还手的行为,虽然可以理解为是自卫的反应,但也需要考虑其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如果女子的反击超出了必要的范围,或者是在有机会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还手,那么她的行为就可能不被视为正当防卫。 在这种情况下,女子的行为是否达到正当防卫的标准仍有待商榷。 如果被认定为互殴,虽然会从轻处罚,但双方仍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唯有通过调解、达成和解,才可免于处罚。 教子之道并非易事,但只有家长积极肩负起法定责任,社会才能真正营造一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良性环境。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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