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者父母心,给“卖淫女”看病,被判协助组织卖淫,那给杀人犯治病,是不是就成了帮凶?“卖淫女”不敢去正规医院看病,才选择了这位村医,如果“卖淫女”前往同一家医院,找同一个医生多次看病,是不是这家医院和这名医生也涉嫌协助组织卖淫?
医生治病救人,救死扶伤,这是职业行为,不需要区分病人是普通人还是犯罪嫌疑人。再者说了,监狱服刑的犯人都可以保外就医,“卖淫女”就不能看病了?违法犯罪者自有法律惩处,医生哪怕明知病人是“卖淫女”,也不影响治病开药。
这桩十二年前的旧案引发新一轮讨论和争议,如果能够复查复审,也是法律文明进步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