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颜无耻!”上海,男子与妻子分道扬镳,把6岁女儿留给了前妻,男子支付3个月抚养费后,直接玩消失。万万没有想到,20年后,女儿长大成人,男子跳出来认亲,非要女儿每个月给他4500元赡养费。女儿知道他有4290元的退休金,只同意给他500,男子把女儿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上海法院 环球网) 在法律上规定,赡养父母乃是成年子女的义务,不光是法律,根据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孝道文化中,赡养父母是儿女的天职。 可在实际生活中,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严丽的经历便是一个典型例子。 严丽从小生活在父母的争吵之中,自从她有记忆开始,父母总是在吵架,每次的摔摔打打把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最后,她的母亲终于和父亲离了婚,严丽跟着母亲生活,自此以后,她与父亲之间再无联系,仿佛彼此从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一般。 为了维持生计,母亲不得不独自承担起了家庭重担,她勤劳节俭,努力让家庭生活变得更好。 而严丽的父亲,严平江,却对母女俩的处境视而不见,就连法院判处的每月抚养费他也只给了三个月就联系不上了。 他只顾自己的享乐,对母女俩的死活漠不关心。 时隔二十年,严平江突然出现在严丽的生活中,向女儿提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要求,每月支付高达4500元的赡养费。 这个要求对于严丽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她每月仅有6000元的收入,如果支付这笔赡养费,她和母亲的生活将会变得捉襟见肘。 更糟糕的是,由于多年的操劳,严丽的母亲身体状况日益恶化,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来维持生命。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严丽按照严平江的要求去做,无疑会让她们母女俩的生活陷入雪上加霜的境地。 严丽和母亲都认为,严父的要求实在是太过分了,做为他的女儿,严丽只能出于人道主义给他一点帮助,她们愿意每月拿出500元作为赡养费。 但严平江视而不见,理直气壮地诉诸法律,要求法院判令严丽必须按他的意愿付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调查了双方的经济状况,通过分析,发现严平江虽有一笔退休金收入,但大半入不敷出。 严平江年轻时,沉迷于赌博饮酒,常常夜不归宿,而严丽母女确实家道中落,收入微薄,负担很重。 严丽的母亲因长期操劳,身体状况不佳,需要定期的医疗治疗,增加了家庭的经济压力。 严丽本人也在一家小型企业工作,收入不高,还要照顾年幼的孩子,生活十分艰辛。 依据《民法典》第1067条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的规定,法院认为,即使严平江确曾疏于抚养义务,作为成年子女,严丽仍应尽其所能对父亲给予适当的赡养,但考虑到她的家庭收入和实际负担,4500元显然是严父贪得无厌。 在法庭上,严丽和母亲都表达了对严父的不满,她们认为严父的行为过于自私,完全不顾及她们的实际情况。 然而,法官也提醒严丽,作为子女,她有责任关心和支持年迈的父亲,尽管他过去没有怎么尽过父亲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严丽每月支付800元给严平江作为赡养费。 这个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兼顾了双方的基本生活需求,符合道德伦理。 虽然这个结果对于严丽来说是一个负担,但她还是决定接受,因为她明白,严平江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赡养父母是人伦常道,而它并非儿女不分青红皂白的义务,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 法院权衡利弊得出的判决,正是为了在情理法中寻求一个平衡点,在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同时,不至于使赡养人生活陷入绝境。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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