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广东广州,老人将全部的家产给了儿子,重病之后,却要女儿赡养她,她的女儿每个月工资2000多元,她就要女儿出1500元的赡养费,女儿理都不想理她,老人就将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你让我怎么活?” 在病房里,王老太的女儿小芳对自己的母亲发出了质问。 王老太却说:“女儿嫁出去,本来就是泼出去的水,我把财产留给你哥,难道就是你可以不照顾我,不孝顺我的理由吗?” 听着母亲的话,小芳只觉得心碎了一地。 这天早上,王老太的儿子小军拿着一个崭新的单据,一脸的难堪。 “妈,这次住院,我们又花了5万块。” 本来还准备继续说下去,可看着病床上的母亲,小军把话咽回了肚子里。 王老太也知道儿子的难处,自己卧床以来,每天都是儿子照顾她,乱七八糟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由儿子操劳。 王老太明显能看到儿子瘦了一圈,白头发也比之前多了。 看到这些,王老太很是心疼儿子,于是便开口道。 “都怪你那没良心的妹妹,她但凡过来照顾我几天,帮一帮你,你就没那么辛苦了。” 小军打断了王老太的话:“妈,行了,别说了。” 趁着儿子出去打饭的功夫,王老太拨通了女儿的电话。 显然刚才的气还没撒完,便直接对着小芳骂道:“你怎么那么没良心,我十月怀胎把你生下来,我现在重病了,你也不来看一眼,也不过来照顾我一下,你哥已经顶不住了,你赶紧过来!” 面对母亲的责骂,小芳似乎早就见怪不怪。 她反倒是问母亲:“你也知道我是你女儿?为什么分家产的时候我一分钱都没有?全给了我哥,现在他照顾你有什么不妥?他拿了钱,就该照顾你!” 原来这王老太当时分家产的时候偏了心,全部都给了儿子小军,这小芳是一点东西都没捞着。 从那之后这对母女基本上就没什么往来了。 “女儿嫁出去,本来就是泼出去的水,我把财产留给你哥,难道就是你可以不照顾我,不孝顺我的理由吗?” 面对女儿的质问,王老太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虽然当时自己的确偏心,可再怎么说自己也对小芳有着养育之恩啊。 电话另一头的女儿依旧是无动于衷,继续问道:“我爹走后,留下一大笔钱,还有房子,钱全给我哥也就算了,房子也没我的份儿,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 心灰意冷的王老太把小芳告上了法庭。 她要求小芳以后每个月要给自己1500元的赡养费,另外还要把之前的也补上,甚至这次住院也需要小芳再承担七千元。 “我的工资只有两千多,每个月让我给一千五,我怎么活啊?我的孩子怎么活?”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小芳作为王老太的女儿,必须要承担这份责任。 但由于小芳的收入微薄,以及结合之前对于财产分配的不公,法院最终驳回了王老太的诉求。 但是小芳仍需要向王老太提供赡养费,每个月450元。 面对这样的结果,母女双方都没有再次上诉。 我相信他们之间依旧有着亲情,毕竟体内流淌的血时刻提醒着他们的关系。 也希望王老太早日康复,希望她和小芳的关系能够缓和甚至摒弃前嫌。 (文中人物均是化名)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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