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男子把迈巴赫停在无人居住的邻居别墅门口,没想到,晚上刮了台风,他的车竟然被邻居别墅里的大树砸毁。维修费需要18万,没想到,男子将邻居和物业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这笔费用。邻居认为,车子没经过他同意私自停在他家门口。物业表示,男子没按小区指定位置停车,双方都觉得这事跟他们没关系。法院却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一起车辆损失纠纷案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该起案件发生在台风肆虐后的某个小区,当事人陈友发现自己心爱的迈巴赫爱车遭到严重损害。 在风暴过后,陈友发现自己的爱车被临近一栋别墅中的树木压毁,损失估计高达18万元。 面对如此高的维修费用,陈友愤然向物业公司及邻居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这起意外的直接原因是树木由于长期未得到修剪,台风时树木无法承受风力,最终倒在了停放在附近的陈友的汽车上。 陈友声称,邻居应该对此事件负责,因为其未能及时对院中的树木进行修剪,导致树木在大风中倒下。 同时,他还指责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其监管职责,未能督促业主处理这个问题,从而间接导致了他的财产损失。 事发当晚,陈友在家里与朋友把酒言欢。 当时狂风大作,两人都饮酒了,陈友就建议朋友今天晚上别走了,把朋友的车开到了自己家的车库,把自己的迈巴赫轿车停在了邻居家门口。 不幸的是,就在这时,狂风伴随着倾盆大雨,使一棵大树轰然倒下,不偏不倚地砸中了陈友的车辆,造成严重损坏。 面对高额的维修费用和,陈友决定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要求两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所有相关损失。 陈友主张,如果邻居家能够定时修剪树木,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能更严格地监督并确保小区内环境的安全,这次事件完全可以避免,因此,他们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邻居指出,陈友未经其许可就擅自占用私人领地停车,本身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至于物业公司,他们也表明已事先通知车主按规定停车,但陈友并未遵循,因此双方均认为自己在事件中并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公司有责任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提到,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还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在审理此案时,法院经过综合考虑,决定按各方的过错比例来划分责任。 虽然陈友确实因违反停车规定而需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法院认为邻居和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也存在过错,尤其是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导致危害的情况。 最终判决结果是,陈友自己承担损失的80%,物业公司承担剩余的15%,而邻居则负责5%的损失。 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各方都应有意识地防范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提醒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需恪守义务、尽职尽责,以免给他人带来危害。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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