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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妻子为丈夫买感冒药,不料丈夫吃药后当场没了呼吸,男人死后,身上有多处红点,

广东,妻子为丈夫买感冒药,不料丈夫吃药后当场没了呼吸,男人死后,身上有多处红点,公安机关却不立案。最后,医科大学做了三次检测,确定跟药物过敏有因果关系,女子愤怒地把药品销售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广东省中山市二院) 生命是宝贵的,如果因一时的疏忽导致失去生命,实在令人痛心,发生在赵女士身上事情就是一个血与泪的教训。 赵女士的丈夫马先生因不当用药而不幸遇难,她决定寻求法律途径,为丈夫讨回公道。 赵女士和丈夫马先生都是河南人,为了生计,他们辗转来到广东打工,尽管工作辛苦,但每月也有不少的收入,夫妻俩也是很满意的。 但是一年到头,只在节假日能回老家看望父母亲人,让两人饱尝思乡之苦。 某天下班后,马先生身体不适,一直有打喷嚏流鼻涕的症状,看样子应该是得了流感,赵女士决定到附近的药店为丈夫买药缓解病情。 她到达药店,向店主李女士描述了马先生的症状,李女士随即开了六小包药,共有五种不同药品。 赵女士匆匆把药拿回家中,立即给马先生服下其中一包,希望能尽快缓解丈夫的病症。 谁知,没过多久,马先生全身突然布满大大小小的红斑,赵女士被吓坏了,马上叫来亲戚帮忙,把马先生送往就近的医院。 在紧急送医的过程中,赵女士心中充满了恐慌,她无法想象如果没有及时救治,后果将会如何。 据医生后来给出的医疗鉴定报告来看,马先生是因为对该特定药物中的某种成分产生了强烈的过敏性反应才会引发如此严重的结果。 虽然接到紧急呼叫后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全力以赴的救治,但不幸的是,他们仍然没有挽回马先生的生命。 事故发生后,赵女士觉得这和在李女士那里开的药有很大的关系,随即就报了警。 面对家属的情绪激动以及需求帮助的声音,当地的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却表示不会插手此案件。 而随后而来的公安机关也以同样的理由否定了涉入此案。 这让失去了亲人的赵女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尽管困难重重,但是为了给逝去的爱人寻求公正的对待,她在悲伤之余下定决心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于是赵女士聘请律师,向这家药品销售公司提起了诉讼。 在这场复杂的官司过程中,赵女士主要依赖着《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控诉这家公司聘用了缺乏相应认证的专业人士来进行药品销售工作,从而酿成了这场家庭惨剧。 对此,赵女士认为该公司理应对她的损失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 在权衡各方的责任之时,《民法典》第1165条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 它明确规定如果一个人或单位的行为存在错误并且因此对他方造成损害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责任。 在这个案例里,药品公司的失职确实直接地促成了这场意外的发生,所以显然需要为此负责任。 另外,对于买方赵女士来说,《民法典》第18条则提醒人们即使是成年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察觉,这也意味着在此事中,赵女士自身也应该负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考虑到这些因素,并依照《民法典》第1173条的规定,经过激烈的争论,当地的一审人民法院做出了判断:要求这个药品销售公司在一定程度内补偿赵女士共计48万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这次事件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种警告,生命的可贵程度远超我们的想象,而且关于使用药品的安全问题绝对不能被忽视。 所有的药品销售企业都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事,用尽最大的努力来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另一方面,作为个人而言,我们也同样要有足够的谨慎态度,准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药品,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评论列表

80后 帅老豆
80后 帅老豆 2
2024-03-30 04:52
无语
独木
独木 2
2024-03-31 03:16
该法官的判决,基于仁慈而非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