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万元的天价罚款,禁售纸钱冥币,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怎么就扯在了一起。 41岁的李女士10多年前和丈夫离婚,如今儿子已经17岁了,正在念高中。为了谋生给儿子挣学费,她在小区租门面卖菜,每天清晨4:00就要去进货,天不亮就要把菜在店铺里摆好,生活过得很艰辛。 李女士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家主要做耳部护理的健康管理公司正在招商加盟,销售耳部医用冷敷贴和耳康液。李女士热血来潮,改行开了这家耳部护理店。李女士注册成立了一家健康管理中心,投资10多万才算正式开业。然而刚开业10天就出了问题,当地卫健委执法部门查出李女士涉嫌非法行医,没收2000元违法所得,罚款11万元,要求15日之内缴纳。 李女士感到非常吃惊,根本没有钱交这笔罚款,只能关上店门,同时注销健康管理中心。然而当地卫健委给她送上催告书,因为李女士未按规定履行行政决定,在10天内将罚没款11.2万元,加之处罚款11万元,共计22.2万元给予缴纳,否则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南通市民政局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违反该通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通告随即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纷纷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清明祭祖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事情,大家都通过不同形式来祭祖,这种一刀切的禁令我不能理解。这个有点过了,给逝去的先人烧点纸钱,是千百年的传统,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说是封建迷信。 到底是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法和情的天平如何掌握,这似乎是个两难选题。其实要想破局并不难,主要是了解法和情的基本要义。法分为刑法和民法,情分为民情,和人情。如果是刑事犯罪,已经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当然要法大于情,让犯罪分子得到严惩。如果违反的是民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就要考虑一点民情。最好不要拘泥于法律条款,要学会变通。更不能给老百姓人为的设套,所谓的规定显得非常粗暴强硬,显示出公权力的影子。 尽管李女士涉嫌非法行医,但并没有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况且开业只有10天,只得到2000元的收入,很显然罚款22.2万元,在情理上非常违背民情,或者说寒了老百姓的心,同时也影响政府的形象。政府不应该这么较真,应该给老百姓留一条生路。当然对市场并不是放任不管,门上可以贴封条,可以没收他的财物,甚至是行政拘留。 马上就要过清明节了,国家给的还有假期。清明节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对逝去的亲人进行祭奠,当然需要烧一些纸钱冥币。每年都会有因为焚烧纸币引发火灾的案例,要是禁止也不是不一定不可以,尽管老百姓心中不满意,至少需要一个认知过程。你这个通告一发出立即禁止,没有任何缓冲余地,也没有征求老百姓的意见,说点不好听的,政府有点欺负人。还有那些开殡葬店的生意人,为了迎接清明节,肯定囤了不少的货,这一声令下让人寒心。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似乎也有自己的委屈,文件是市里面制定的,执行比较难,我们也陷入很被动的状态。 这样的解释也是推诿扯皮,把问题推给上级领导有什么用?应该经过调查,主动地向上级部门反映民意,这才能体现执政为民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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