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话,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符合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什么?河北初中生杀害同学案的三名嫌疑人不可能全身而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有预谋杀害同班同学并埋尸灭迹,引发巨大社会负面影响。目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抓获,案件正在办理中,河北省公安厅也介入此案,派出法制专员指导办案。
该案教训深刻且发人深省,个别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以霸凌欺负他人为乐,没有共情心,视法律为儿戏,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让自己身陷囹圄,付出一生的代价,所有未成年人必须引以为戒。
3月20日,最高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调研基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时强调,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综合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同时,他还进一步指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当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时,《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向《刑法》让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年龄不是脱罪免罚的挡箭牌,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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